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5〕5号)和《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榆政教发〔2025〕69号)要求,切实保障全县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用好陕西省“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系统,结合我县适龄儿童居住状况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小学:凡具有清涧户籍,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少年儿童,非清涧籍随迁子女。
初中:2025年完成小学六年义务教育的清涧籍或非清涧籍随迁子女。
二、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保障、免试就近、阳光招生”原则。切实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坚持“免试就近、阳光招生”,城区小学划分为南片区和北片区,南片区小学3所:第一小学、第三小学、第五小学(午托制);北片区小学3所:第二小学(起始年级午托全餐制)、第六小学(午托全餐制)、第四小学(午托制)。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招生,确需跨片区入学的,由家长说明原因,学区间统筹调剂入学。
2.坚持“户籍优先、房产为辅、公平对待”原则。报名分为两批次,第一批次为房户一致和房户不一致类,第二批次为其他类(城区无户无房类);录取分为三批次,第一批次为房户一致类,第二批次为房户不一致类,第三批次为其他类。
3.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平、惠民便民”原则。各义务教育学校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家长或者监护人熟悉招生政策,依据县城学区划分,线上自愿申请意向学校。同时设立线下报名服务站,为确需线下报名的群众提供指导和服务。
三、招生片区与学位设置
按照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指标要求,保障县域适龄儿童接受优质均衡教育,2025年继续规范设置义务教育学校班额,确保班额不超规定人数,逐步化解大班额、大校额。具体招生区划和学校学位数量设置详见《清涧县2025年招生计划与学区划分一览表》(附件1),各校招满为止,小学班额一般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
四、报名流程
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通过实名注册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者“秦务员”APP,登录“陕西省基础教育招生管理系统”报名;线上报名有困难的群众,到线下报名服务站报名。
(一)线上报名
登录“陕西省基础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后,按照提示准确输入报名信息,上传所需户籍、房产、预防接种证等报名资料(家长报名流程详见附件2),系统通过大数据统一核验户籍、房产准确信息。每名学生只允许选择一所学校。各学校完成初审、录取和编班等工作。
1.小升初。昆山中学、高杰村九年制学校面向全县范围招生,家长按照线上报名流程,登录招生系统按照要求完成报名。高杰村镇九年制学校优先录取高杰村镇、玉家河镇、李家塔镇、解家沟镇、店则沟镇户籍学生(含各镇便民中心),本校六年级直升初中部。
2.幼升小
(1)第一批次
报名时间:7月1日—3日。
报名对象:(1)房户一致类,即东阳社区、文昌社区、河西社区、新城社区、七里湾社区、幸福嘉苑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2)房户不一致类,即有学区户籍或者房产;南区户籍学生,具体指户籍在赤土沟村、石台寺村、东门湾村、辛家崖村、西沟砭村、南武家沟村的适龄儿童;北区户籍学生,具体指户籍在师家园则村、圪台村、王家湾村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变更时间截止2025年5月30日。学区内法定监护人有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
拟录取公示:首先,各学校对房户一致类学生进行优先录取,并公布剩余学位,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其次,对房户不一致类学生进行录取,申请人数不超学校学位数的,已报名学生确定录取,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对申请房户不一致类人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的,则进行摇号随机派位,派位的学生确定录取。本批次录取结束,向社会公布学区剩余学位数。
(2)第二批次
报名时间:7月7日—8日。
报名对象:在学区内无户无房的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人员的子女)。当申请报名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该校剩余学位数时,进行摇号随机派位,派到位的确定为录取学生;规定时间内,尚未派到学位的适龄儿童由县教体局统筹调配至其他学位不满的学校就读。
拟录取公示:各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学区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二)线下报名
以下几类特殊情况进行线下报名,报名批次、时间与线上报名相同:
1.网上报名有困难的群众,在报名时间内持报名原件(户口本、房产资料等)到辖区学校进行线下登记报名。
2.符合优待政策的幼升小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持优待政策相关证明资料到意愿学校线下登记报名。
3.多孩家庭(有3名及以上子女),家长或者监护人持申请书(附件3)、户籍资料到该学校线下登记报名,由学校进行审核。
(三)有关说明
1.有以下情况可以认定监护人在服务区范围内有房产。①有不动产登记证。②有房产证、土地证。③有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需提供购房缴费证明及按揭证明)。④持有个人之间的房产买卖合同以及交易契税票据或契税证(必要时各学校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房产资料是网签合同、拆迁合同或者个人之间的买卖合同等情况的,需要到房产所属学区进行线下审核,审核真实有效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必须上传学校审核过的房产证明资料。商铺、商业门面房、储藏室、车库、厂房、地下室等其它非居住房产,不作为学生入学房产依据。
2.公开摇号随机派位工作由各学校组织实施,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督导、新闻媒体和家长代表参与监督。摇号时,如有双胞胎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向学校申请一个摇号编码,以便两个孩子在同一所学校(班级)就读。
3.城区学校根据学生报名信息,统一进行均衡编班。录入系统学生数和秋季学期起始年级注册学籍数要保持一致,且做到各学校计划招生数、录取学生数、注册学籍数一致。开学前,各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在秋季开学报名时持招生系统发送的录取学生信息,到录取学校进行报名。
4.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规范学籍注册,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5.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在清涧县第五小学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根据清涧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情况,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清涧县第五小学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6.根据省市学生资助工作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求,对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和农村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起始年级优先保障至北区第四小学、南区第五小学就读,实行免费午餐午托保障制度,帮助困难家庭减轻子女就学负担,持续巩固脱贫成效,凡申请到第四小学、第五小学就读的,家长需提供相关证明。
五、优待政策
(一)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二)按照榆林市教育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优待招商引资及重点企业聘用管理和技术人才子女入学工作方案(试行)》精神,由县政府研究确定的辖区招商引资及重点企业聘用的管理和技术人才符合法定入学(园)年龄的子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公平性。各学校是招生工作的实施主体,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各学校要组建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校招生的资格审查、信息核对、分批录取和入学报名等工作。对于阳光招生均衡编班执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和责任人,将采取问责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二)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2025年陕西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以数字化赋能招生入学工作,将学区划分、入学条件、报名流程、咨询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布,让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加快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
(三)高效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各学校设立线下报名服务站,提前明确入学需要材料和具体要求,为线上报名有困难的群众提供指导和服务,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推进线下“只进一门”。务必要强化大局意识、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对待群众的来电来访,要做到热情耐心、细致周到;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及时化解,对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四)公开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广大家长可关注“清涧教育”微信公众号了解政策,签订入学工作导引(附件4),按时、规范填报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县教体局设立招生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县教体局咨询电话:0912-5211276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912-5222150
第一小学:13219613201
第二小学:0912-5263755
第三小学:13772957550
第四小学:0912-5263030
第五小学:18209254320
第六小学:13571207675
昆山中学:18691222928
高杰村九年制学校:15691215456
附件下载:
1.清涧县2025年招生计划与学区划分一览表.docx
2.“陕西省基础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家长报名流程图.docx
3.清涧县义务教育多子女就读同一学校申请书.docx
4.清涧县义务教育入学导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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