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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清涧县教育和体育局
  
时间:2024-07-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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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保障全县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结合我县适龄儿童居住状况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请认真研读,做好新学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小学:凡具有清涧户籍,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非清涧籍随迁子女。

初中:2024年完成小学六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同等学历非清涧籍随迁子女。

二、招生原则

1.“城区划片招生、生源就近优先、学区统筹调剂”的原则。小学学区按照县城地理特征划分为南片区和北片区两个片区,南片区小学3所:第一小学、第三小学、第五小学(午托制);北片区小学3所:第二小学、第六小学(全餐制)、第四小学(午托制)。结合家长意愿和学位设置,由学校确定报名批次进行报名登记。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招生,确需跨片区入学的,由家长说明原因,学区间统筹调剂入学。

2.“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进城随迁补充”的原则。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变更时间截止2024年6月30日;其次,再安排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屋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在产权所在地学区内就近登记;最后,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再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按照《学前教育大家访》登记的住址信息,在本辖区统筹安排登记入学。

3.“两个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入学时提供的房产证房屋所有权人必须与其法定监护人姓名一致(以户口本为准)。

三、学区学生认定

学区学生认定以户籍信息或房产证信息(满足任意一项)为依据,户籍或房产证的户主必须是该学生父母或是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或房产在本学区的,视为学区内学生;户籍或房产不在本学区的,视为非学区学生。

四、招生片区与学位设置

按照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指标要求,保障县域适龄儿童接受优质均衡的教育,2024年秋季学期起,进一步规范设置义务教育学校校额和班额。新学年具体招生区划和学校学位数量设置详见《清涧县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计划与学区划分一览表》(附件1),各校招满为止,小学班额一般不超过42人,初中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

初中学区分为昆山中学和高杰村镇九年制(寄宿制)学校两个片区,由家长自行申报,学校审核同意后免试入学。

五、优待政策

1.根据《教育部关于督促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同时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平等入学的权利。

2.按照榆林市教育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优待招商引资及重点企业聘用管理和技术人才子女入学工作方案(试行)》精神,由县政府研究确定的辖区招商引资及重点企业聘用的管理和技术人才符合法定入学(园)年龄的子女。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入学、非起始年级转学的,按其意愿安排入学、转学;其中起始年级入学的,原则上提前半年提交申请信息。

3.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评估与安置工作的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的通知》和《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对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和农村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起始年级优先保障至北区第四小学、南区第五小学就读,施行免费午餐午托保障制度,帮助困难家庭减轻子女就学负担,持续巩固脱贫成效,凡申请到第四小学、第五小学就读的,家长需提供相关证明。

六、招生流程

继续使用“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实行全市同步招生,资格审核、报名、录取、编班等工作由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负责。报名系统由市上统一管控,招生入学系统统一开启,统一关闭。

(一)资审

7月5日至7月7日,由家长持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入学申请表到申请就读学校登记。7月8日0时至7月12日24时,各学校联合公安户籍部门、房管部门,对适龄儿童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证件进行审核,通过线下严格资审,按照系统模板填写导入系统中。资格审核在报名系统开启前必须完成。

二)报名

小学报名系统开启时间为7月15日0时,关闭时间为7月24日24时,初中报名系统开启时间为7月18日0时,关闭时间为7月27日24时,期间必须完成信息系统报名工作,每位学生只允许选择一所学校。

(三)分批录取、派位

开学前第七天0时到开学前一天24时开启系统,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完成录取、电子派位(摇号派位)、编班等工作。

1.第一批次录取(社区户口):

时间:8月19日

录取对象:县城秀延街道办东阳社区、文昌社区、河西社区、新城社区、七里湾社区、幸福嘉苑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公示录取:各学校对符合条件的户籍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后无异议的直接发放入学通知书。同时,向社会公布剩余学位数。

2.第二批次录取(学区户籍、房产):

录取时间:8月21日

录取对象:南区户籍学生,具体指户籍在赤土沟村、石台寺村、东门湾村、辛家崖村、西沟砭村、南武家沟村的适龄儿童;北区户籍学生,具体指户籍在师家园则村、圪台村、王家湾村的适龄儿童。学区内法定监护人有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

公示录取:各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学区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和适龄儿童监护人有房产的公示后无异议的,对申请人数不超学校学位数的,直接发放入学通知书;对申请人数超过学校学位数的,则进行摇号随机派位,派到位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本批次录取结束,向社会公布学区剩余学位数。

学校在前两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将进行第三批次录取工作。

3.第三批次录取(非学区学生):

录取时间:8月24日

录取对象:在学校学区内无户籍、无房产的适龄儿童(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派位录取:

1.当申请报名的适龄儿童人数少于该校剩余学位数时,直接录取,发放入学通知书,不进行摇号随机派位;

2.当申请报名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该校剩余学位数时,则进行摇号随机派位,超额的学校同时进行摇号随机派位,派到位的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调配

至8月24日,尚未派到学位的适龄儿童,由县教体局统筹调配至其他学位不满的学校就读。

(五)均衡编班

城区学校学生入学信息必须录入系统,录入系统学生数和秋季学期起始年级注册学籍数要保持一致,且做到各学校计划招生数、录取学生数、注册学籍数一致。凡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学校在8月25日统一在系统中进行均衡编班。编班后,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七、有关说明

1.每个适龄儿童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如发现有重报现象或提供虚假证件现象的,改由随机派位就读。

2.招生工作结束后,县外返清来清申请上学的适龄儿童,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学位未满的学校就读。

3.有以下情况可以认定监护人在服务区范围内有房产。①有不动产登记证。②有房产证、土地证。③有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需提供购房缴费证明及按揭证明)。④持有个人之间的房产买卖合同以及交易契税票据或契税证(必要时各学校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入户调查核实)。登记时必须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且姓名必须与监护人户口本上户主的姓名一致。

4.公开摇号随机派位工作由各学校组织实施,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督导、新闻媒体和家长代表参与监督。摇号时,如有双胞胎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向学校申请一个摇号编码,以便两个孩子在同一所学校(班级)就读。

5.商铺、商业门面房、储藏室、车库、厂房、地下室等其它非居住房产,不作为学生入学房产依据。

6.初中入学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按照“应收尽收”原则合理接收对口直升的小学毕业生。规范学籍注册,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各义务教育学校应于10月15日前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

八、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将有关学区划分、入学条件、报名程序、咨询电话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加强与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高效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各学校务必要强化大局意识、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对待群众的来电来访,要做到热情、耐心、细致、周到,不推诿、不扯皮。各校对报名登记的家长建立微信联络群,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及时化解。对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3.明确责任,确保工作公平性。各学校是招生工作的实施主体,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各学校要组建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校招生的资格审查、信息核对、分批录取和入学报名等工作。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十个严禁”的规定,落实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均衡编班”政策,坚持标准班额办学,严格控制大班额、大校额现象,坚决控制招生人数;要严格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学生编班名单、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名单现场公布,公布后不得无故变动;编班后班级之间、校际间学生不得随意变动。遵规守纪,确保本学校新生招生工作的公平真实、公开透明、公正规范。对于阳光招生均衡编班执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和责任人,将采取问责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4.公开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广大家长可关注“清涧教育”微信公众号了解政策,熟悉规程,规范填报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县教体局设立招生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教体局:0912-5211579

第一小学:0912-5211711

第二小学:0912-5263755

第三小学:13772957550

第四小学:0912-5263030

第五小学:0912-2435546

第六小学:13571207675

监督举报电话:0912-5222150 

附件:

1.清涧县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计划与学区划分一览表

2.清涧县2024年城区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幼儿园用表)

3.清涧县2024年城区小学新生入学登记汇总表(小学用表)

4.清涧县2024年小升初入学登记汇总表(初中用表)

5.清涧县义务教育学生入学导引(小学、幼儿园毕业年级用)



清涧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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