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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榆林市财政局
  
时间:2017-03-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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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主要工作

2016年,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资源能源行业税收持续大幅下滑、财政短收减收严重的不利局面,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积极组织收入,调整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整合盘活力度,支持稳增长、补短板,全市财政平稳运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12月份财政收支报表统计,2016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32.7亿元,完成省上批准的收入调整预算的101.2%,同比增长4.5%。全市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各项税收148.6亿元,下降6.7%,其中:增值税56.1亿元,增长38.7%;营业税8.7亿元,下降54.9%;增值税增长和营业税下降主要是201651日全面推行“营改增”,中央取消了营业税,并调整了与地方的增值税分享比例,市县增值税收入有一定增加;企业所得税9.7亿元,下降35.8%,个人所得税2.9亿元,下降4.4%,主要是企业盈利水平下降;资源税38.2亿元,增长1.7%;房产税3亿元,下降7.8%;城市维护建设税11.8亿元,下降6.7%;耕地占用税7.4亿元,下降54.3 %,主要是全市土地成交量下降;契税1.3亿元,下降23.1%,主要是为支持房地产去库存,降低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契税税率。

非税收入84.1亿元,下降38.3%,其中:专项收入16.9亿元,增长14.7%;行政事业性收费19.4亿元,下降22.4%,主要是落实中省市有关降费政策,取消和缓征部分涉企收费;罚没收入6.1亿元,下降60.6%;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9.7亿元,增长91.6%,主要是清理以前年度一次性收入增加较多;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4.3亿元,下降63.3%,主要是资源性收费大幅减少。

2016年,全市财政支出471.1亿元,增长1.2%,完成调整预算的95.1%。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是:教育92亿元,增长2.1%;科学技术5.7亿元,增长5.6%;文化体育与传媒11.2亿元,增长21.9%;社会保障和就业72.3亿元,增长38.1%;医疗卫生43.8亿元,同比增长6.5%;节能环保11.9亿元,下降19.3%,主要是退耕还林、污水管网改造等补助政策到期,中省补助减少;城乡社区27.5亿元,下降40.4%;农林水66.9亿元,增长8.5%,其中扶贫支出14.4亿元,增长22%;住房保障20.4亿元,下降1.5%,主要是中省廉租房、公租房补助政策变更,相关补助减少。

2016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106.4亿元,完成收入调整预算的101.3%,同比增长4.9%。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各项税收69亿元,下降0.59%,其中:增值税31.2亿元,增长24.5 %;营业税3.2亿元,下降52.9%;企业所得税4.9亿元,下降34%;个人所得税1.4亿元,下降5.8%;资源税23.1亿元,下降0.9%,主要是能源产品产量下降、价格长期低位运行,石油、煤炭等行业减收;城市建设维护税2.6亿元,增长11.3%;房产税1.3亿元,增长8.4%。非税收入37.4亿元,下降47.8%,其中:专项收入5.2亿元,增长10.84 %,主要是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由原全部是省级收入改为省市共享收入,增加了市级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9.4亿元,下降39.7%;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7亿元,增长112.9%,主要是清理以前年度一次性收入增加较多;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9.2亿元,下降72.8%

2016年,市级财政支出109.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3%,基本与上年持平。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教育6亿元,增长12.9%;科学技术0.8亿元,增长5.8%;文化体育与传媒2.2亿元,增长5.9%;社会保障和就业24.3亿元,增长4.5%;医疗卫生16.5亿元,增长2.5%;节能环保1.7亿元,增长6.5%;农林水6.2亿元,增长2.4%;交通运输15.3亿元,增长1.2%;城乡社区事务6.2亿元,增长2.6%

2016年,中省补助我市一般性转移支付80.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00.5亿元。

2016年,中省下达我市一般债务限额196.6亿元,我市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47.9亿元,其中:新增债券20.9亿元,置换债券27亿元。截至年底,全市一般债务余额172.3亿元,未超过中省下达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1亿元,占预算的103.7%,下降22%,主要是受经济下行,投资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减少。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6.9亿元,下降35.2%,主要是政府性基金实行以收定支,受收入减少的影响,支出相应下降。

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4亿元,完成预算的128.8%,下降51.8%。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8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7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4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亿元,下降73.8%。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城乡社区5.6亿元,其他支出0.4亿元。

2016年,中省安排我市政府性基金补助2.2亿元。

2016年,中省下达我市专项债务限额102.4亿元,我市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9.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2亿元,置换债券27.8亿元。截至年底,全市专项债务余额70.6亿元,未超过中省下达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016年,榆林高新区财政收入完成8.3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3亿元,基金收入5亿元。财政支出8.8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3.8亿元,基金支出5.1亿元;榆神工业区财政收入完成2.1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0.7亿元,基金收入1.4亿元。财政支出2.3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亿元,基金支出1.3亿元。

全市财政收支正在核实清理,中省补助结算对账尚在进行,最终数据将会有一些变化,待决算汇审编出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

1.加强财政收支管理。面对财政减收因素较多,组织收入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加强研判,夯实任务,坚持依法征收,做到应收尽收,努力提高收入质量。同时,狠抓支出管理,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统筹用于重点领域和民生项目。按月下达支出任务,加大考核通报力度,督促各县区和各部门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全年财政支出进度95.1%,达到近年来最好水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市“三公”经费下降8%,集中财力保重点,教育、扶贫、社保、就业、环保、安居工程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2.全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落实中省市“三去一降一补”政策,争取中省奖补资金0.5亿元,淘汰落后煤炭产能413万吨;全市投入资金19.7亿元,其中市财政筹资9.5亿元,撬动金融资本40.9亿元,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全市已消化存量商品房181万平方米;落实“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清理取消收费和基金23项,再次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以稳投资为重点,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全市投入116亿元,其中市财政安排资金31.8亿元,支持公路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各级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措施,重点支持能源产品促销、产业调整转型等;创新投入方式,大力推广PPP模式,出台扶持政策,推进项目落地。市财政设立了产业发展基金,母基金筹资、发起设立子基金等工作加快推进。充分发挥政府债券作用,加大存量债务置换力度,累计置换债券127.6亿元,减少利息支出近10亿元。争取新增债券资金22.9亿元,支持扶贫、棚户区改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的平稳发展。

3.有效保障民生重点支出。2016年全市民生支出383.3亿元,占到财政支出的81.3%。脱贫攻坚方面,各级扶贫投入37.1亿元,其中市财政安排扶贫专项资金5亿元,占到当年财力的4.3%,比上年增长1.5倍,支持精准扶贫“五个一批”工程,使22.8万人精准脱贫,507个村成功退出贫困村;教育方面,全市教育支出92亿元,占财政支出的19.5%,持续巩固十五年免费教育,落实生均经费标准和贫困生资助政策,改造提升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完成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工程375个。社保方面,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二连涨”,全市3万多名退休人员待遇得到提高,同步提高困难群体的待遇,调整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稳步推行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试点;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达到500/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3015/人年的扶贫标准,全市新建农村幸福院147所。医疗卫生方面,全市医疗卫生支出43.8亿元,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城乡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将新农合筹资标准由500元提高到570元,全市参合人数298万人,参合率99.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546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文化体育方面,全市新建、改造6个标准化剧场,支持十一届中国艺术节榆林分会、“榆林古城六楼民俗文化展演”等重大文化活动,推动政府购买881场(次)公共演出服务,大力支持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向社会开放。财政支农方面,全市农林水支出66.9亿元,促进了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认真落实“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政策,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13亿元,新增城镇就业2.9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67.4万人。

4.提高困难县财政保障能力。2016年,能源资源价格下跌对我市能源县财政冲击较大。我们在调整市对下收入体制时,考虑到中央集中了县区财力,市级没有再集中县区财力。特别是针对能源县财政减收困难,我们多次专题汇报,共争取中省定向财力补助4.5亿元,保证了资源困难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资金需要。

 5.财税改革全面推进。一是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及时调整市以下“营改增”后收入体制,保证了财政体制的平稳运行。二是积极探索“四位一体”财税源监管体系智能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夯实基础数据库。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和部门预算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四是积极扩大涉农资金整合范围,由贫困县自主统筹用于脱贫攻坚。五是深化政府债务管理改革。拟定了债务应急管理办法,强化了风险管理。六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和产业基金等财政投入方式。绥延高速公路项目被财政部列为第三批PPP示范项目。七是拓展财政信息公开范围。全市各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全面公开,各项支出公开到了最末级的预算科目。

在财政收支平稳运行的同时,预算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能源化工及房地产等重点行业税收增长困难。国家减税降费等政策性减收较多,组织收入仍然面临很大压力,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部门和县区项目准备不充分,“资金等项目”现象仍然存在,财政支出进度不均衡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民生支出基数大、刚性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增长较快,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偿还到期债务和防范潜在风险压力较大;财税体制改革任务艰巨繁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2017年,我市财政收支形势依然较为严峻。收入方面,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家高端能化基地建设所带来的政策机遇,都将成为我市加快追赶超越的主要契机。我市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也在快速发展,政府促投资、稳增长措施逐步发挥效应,加之煤炭价格逐步回升,这些都为我市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奠定了较好基础。但是也要看到,今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仍然比较严峻。煤炭价格虽然有所回升,但仍存在不确定性,房地产去库存压力依然很大,传统优势行业税收增长潜力有限。同时,减税降费仍是主基调,过去收入中非税收入高基数影响还将持续,短期内财政收入回升的难度很大。

支出方面,近年来,我市民生支出占到财政支出的81%左右,其中绝大部分都已经进入了基数,必须予以保障。重点财政支出并不会因收入增幅回落而下降,同时稳增长还需要给予大力支持。从2017年起,市县财政要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确保脱贫任务的圆满完成。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推进养老金并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中涉及企业的关停并转和职工安置问题;支持就业创业、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等,都需要大量的财政资金来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地方收入增长放缓、盘活存量资金空间不断缩小的情况下,财政支出压力很大,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

根据以上形势分析,结合中省市工作部署,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紧紧围绕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实施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大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现代预算管理制度;强化收入征管,提高收入质量;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继续优化支出结构,守住“三保”等民生底线,保障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支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综合考虑2017年全市经济增长、增值税收入划分调整、落实减税降费措施等因素后,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预期增长3.6%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241亿元。

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2017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1亿元,加上中省各项补助20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25亿元,全市收入预算总计为475亿元。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472亿元,比上年支出调整预算增长1.5%。加上上解中省支出3亿元,全市支出预算总计为475亿元。

(二)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预期增长6.5%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113.3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项目安排是:税收收入77亿元,同比增长11.6%,其中:增值税38亿元,增长22%,主要是“营改增”增值税体制调整带来了增收;企业所得税 4.92亿元,增长0.7%;个人所得税1.65亿元,增长20.7%;资源税25.9亿元,增长12.4%。非税收入36.3亿元,剔除今年新增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等因素,同口径增长4%。其中:专项收入5.5亿元,增长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5亿元,增长1.2%;罚没收入2.9亿元,增长1.7%;国有资本经营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8.4亿元,下降2.6%

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3亿元,加上中省各类补助收入和县区体制上解收入211.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6亿元,市级收入预算总计为340.8亿元。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25.8亿元,加上市对县区补助214.5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4.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90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19.9亿元),上解中省支出0.5亿元,支出总计为340.8亿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6.8亿元,下降4.9%;教育5.9亿元,增长0.9%;科学技术0.8亿元,与上年持平;文化体育与传媒2.3亿元,增长0.4%,社会保障和就业19.5亿元,增长0.5%;医疗卫生17.6亿元,增长0.6%;节能环保2亿元,增长0.5%;农林水支出16.6亿元,增长0.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6亿元,增长0.7%;交通运输14亿元,增长0.4 %;住房保障3.1亿元,增长1.3%;国债还本付息9亿元,增长63.6%,主要是棚改项目融资付息增加了支出。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8亿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安排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4.7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7.5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亿元,基本建设支出7.2亿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6亿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8.5亿元,债务付息支出9亿元,转移性支出2亿元,其他支出3亿元。

2017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5600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下降3.4%,其中:因公出国费100万元,下降4.8%;公务用车运行费4900万元,下降1%,主要是执法、执勤、机要应急等车辆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730万元,下降2.6%。“三公”经费预算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市级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按照支出政策标准核定预算,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4.3亿元,较上年下降31.7%。加上中省补助收入2.3亿元,收入总计16.6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6.6亿元,较上年下降38.3%,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收入下降,支出相应减少。

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亿元,较上年下降68.9%。加上中省补助收入2.3亿元,县区上解收入200万元,收入总计4.32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亿元,较上年下降60%,加上市对县区补助2.3亿元,支出总计为4.32亿元。主要支出项目为城乡建设支出1.5亿元,下降62.5%;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0.5亿元,下降5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一编制。

(四)榆林高新区及榆神工业区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榆林高新区:2017年,一般预算收入计划2.7亿元,下降17.7%。一般预算支出安排2.7亿元,下降28.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亿元,下降31%。基金预算支出3.5亿元,下降31%

榆神工业区:2017年,一般预算收入计划0.7亿元,下降0.7%。一般预算支出安排1.4亿元,增长36.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亿元,增长28.3%。基金预算支出1亿元,下降25.4%

三、2017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千方百计组织收入,努力完成全年预期目标。结合税制改革和收入划分情况科学测算分部门、分县区收入计划,落实抓收入责任。密切关注经济发展态势,坚持税收与非税并重,挖掘潜力,堵塞漏洞,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与征管部门的协调,及时解决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同时,要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性财源,认真研究中省政策扶持方向和资金投入导向,做好对接,争取上级对我市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落实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清理收费基金,落实规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完善“营改增”试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支持稳增长调结构,落实好中省市关于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措施,支持煤炭去产能、国有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推进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与消化商品房库存紧密结合。支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提高农产品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支持市政、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和重大产业转型发展,发挥担保、贴息等激励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帮助信用好、有潜力的中小微企业解困局、渡难关。

(三)强化民生托底,持续改善民生福祉。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民生政策足额落实到位,补好民生短板,强化社会托底,促进民生不断改善。一是增加扶贫投入,财政扶贫资金年均增长不低于20%,支持实施“五个一批”精准扶贫。二是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三是继续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及财政保障能力相适应的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四是继续完善生均经费补助、贫困生资助以及营养改善计划“三个全覆盖”,落实贫困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五是统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六是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七是支持棚户区改造,推进货币化安置。八是加大财政投入,支持环境污染治理,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加强统筹协调,提高财政综合保障能力。继续加大财政资金盘活和统筹使用力度,努力缓解财政收支矛盾。积极争取中省各类转移支付资金、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资金支持,努力解决“三保”和建设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发挥好财政杠杆作用,转变投入方式,统筹整合现有重大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各类产业发展资金和中省相关资金,设立产业发展基金,作为政府引导性母基金,发起设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生态农业、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等产业子基金,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放大财政资金效应。加快推进PPP 项目落地实施。加快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革转型,盘活国有资源和资产,推进国有资产资源资本化、资本证券化。

(五)注重提质增效,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正常运转和基本民生需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市级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压缩5%,集中财力保重点,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建立支出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的均衡性。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控,严防财政金融风险。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要求,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各级政府新增债务一律通过省上代发地方政府债券一个口子解决,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实施对县区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办法,督促债务风险大的县区加大工作力度,通过预算安排、置换债券和其他渠道筹集资金,化解存量债务,消除风险隐患。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将政府债务管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政绩考核范围。

()全面深化财税改革,推进依法理财。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加强项目库建设,重点筛选、评估成熟项目安排支出,切实解决资金等项目问题。严格落实预算公开各项规定,不断提高预决算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配合中省推进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环保税等税制改革,推进“四位一体”财税源监管体系智能化升级。按照中省统一部署,逐步推进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规模。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深化政府债务管理改革,完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积极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问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16年榆林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关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的说明

3.关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4.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5.预算报告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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