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
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4日,省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榆林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于2019年5月20日向榆林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和要求,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我市按照“既解决具体问题,又严格标准,举一反三,细化分解任务”的原则,制定了《榆林市贯彻落实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现将《整改方案》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高度的思想站位和有力的举措统领整改工作落实
(一)高度重视,思想认识到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
(二)明确责任,整改措施到位。坚持问题导向,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
(三)加强领导,压力传导到位。为加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全力推进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调整。
(四)调度督导,部署推进到位。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后,市政府先后召开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推进会40多次,安排部署我市整改任务。市委书记戴征社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2019年调研环保工作18次,在环保相关工作方面批示15次,市长李春临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整改工作。
(五)立行立改,责任追究到位。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环保督察工作,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切实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保障。
(六)健全制度,长效施策到位。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专项督查、联合督查、抽查暗访、按月通报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落实责任。
(七)信息公开,舆论宣传到位。成立了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的舆论宣传组,在榆林日报、榆林广播电视台、榆林市政府网站统一开设“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专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报道整改成效。
二、省委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精准发力,强化举措,举一反三,综合施策,全力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1.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的重大战略思想,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清醒认识环保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讲政治、向总书记看齐的高度,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总书记指示要求和中省决策部署在榆林落地生根。
2.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的要求,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二)全力打好四大保卫战,切实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1.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强化“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以兰炭、金属镁为重点,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治理。实施VOCs专项整治,深入推进石化、化工、焦化等重点行业VOCs排放整治工作。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全市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油品全覆盖。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2019年完成榆林中心城区488平方公里范围内和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强对居民住户、餐饮门店、停车场、修理厂、洗车行、建筑工地、建材市场、农贸市场、加工作坊等重点领域的散煤治理。加快电网升级改造,优化风电、光伏等非化石能源发电上网。加强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物料堆场扬尘监管,控制道路、裸露土地扬尘污染。
2.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市县两级的1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基本完成。2019年度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严格执行窟野河温家川、无定河辛店断面水体达标方案,各项工程顺利实施。推进榆阳河、沙河、榆溪河(富康路至刘官寨段)黑臭水体治理,黑臭水体全面消除。2019年6月,榆林被国家财政部、住建部、生态环境部确定为第二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各县市区均已开展农村黑臭水体调查工作。开展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建设。2019年全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670万亩。使用农药总用量541.5吨,同比(560.46吨)减少3.38%,实现农药减量。2019年,完成陆上石油天然气专项整治、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油气长输管线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油气长输管线集中执法四次行动,全面排查油气行业及输油气管线安全隐患。2019年,全市用水总量约8.7亿立方米。秃尾河的两个流量监控断面未发生低于生态基流的情况。
3.坚决打好青山保卫战。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大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榆林实际情况,制定榆林市青山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通过将绿色矿山建设任务分解纳入到县自然资源局的年度目标任务之中等方式。积极探索开发式治理等模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全面完成了“绿盾2017”、“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整改销号。全力推进“绿盾2019”强化监督遥感问题整改。全市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区内的4家非煤矿山企业予以彻底关闭,并注销了采矿许可证。
4.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深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配合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协调第三方机构配合陕西省环科院对榆林1464个农用地详查点位监测成果集成工作。配合完成全市400余家重点行业用地详查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安排市级环保专项资金开展了土壤污染监测与修复试点项目。加强农用地分类管控。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编制发布了《榆林市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并更新了《榆林市污染地块名录(第一期)》。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动态更新《榆林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严格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及管控。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无害化处置试点示范,编制了《榆林市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办法(讨论稿)》,推行化肥、农药减量使用,全市累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670万亩,全市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达510万亩,统防统治率达40.48%,全市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45.82%,完成陕西省要求29%以上的任务,积极推进地膜回收利用,积极开展中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开展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结合2019年陕西省农用地详查成果,编制了《榆林市受污染耕地防治工作方案》,对2018年发布的《榆林市受污染耕地修复规划》进一步抓好落实。
(三)优化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推动产业绿色发展
1.强化源头管控。充分认识榆林生态环境脆弱的现状,更加重视生态环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市政府配合参与省级编制技术组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
2.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编制了《榆林市化工产业投资指导目录(试行)》,明确了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完成了产业园区的改革创新、整合优化工作,全市各产业园区整合为23个。加快建设高端精细化工项目。
3.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开展榆林市中心城区散煤治理工作。开展工业领域节水工作。加快完善节水法律法规,规范全市用水行为,市人大对《榆林市节约用水条例》进行了修订,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高质量发展。
4.积极调整运输结构。通过了《榆林市运输结构调整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快煤炭等大宗货物“公转铁”步伐,城市公交车新增和更新部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出租车、公务用车使用新能源汽车。
5.全力推动绿色发展方式。围绕建设世界一流高端能源化工基地,不断改变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产业布局偏乱的现状,大力推进产业绿色发展。与中国科学院共建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积极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引导各产业园区编制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开展循环化改造,开展国家级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编制完成《榆林市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实施方案》,并上报国家发改委获批,印发了《关于编制2019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的通知》,制定了《2019年榆林市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做好兰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出台了《榆林市兰炭行业升级改造绿色安全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明确2021年底前按照综合标准依法依规全面淘汰兰炭行业落后产能。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1.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制。我们将生态保护监督与污染防治监督并重,以实现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强化“四统一”为主线,做好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工作,深入推动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试点示范。
2.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监测体系。健全生态保护防控制度,建立生态监测评估预警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制度,完善考核督查问责制度。
3.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构建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健全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稳定投入机制,规范运用PPP模式支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服务,集中财力攻坚,全力支持打好“四大保卫战”。
4.完善生态环境考核问责机制。“生态环保”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生态环保”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制。
5.建立环境保护生态补偿体系。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和相关规定,做好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经费保障。
6.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继续推进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将环保专项行动作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7.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健全生态环境新闻发布机制,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2019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已召开新闻发布会12次,邀请榆林广播电视台、榆林日报、阳光报、华商报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利用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与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对新闻发布会进行协同发布。市级主流媒体在电视综合频道黄金时段、报刊和网站显著位置设立生态环境保护专栏,积极宣传全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开展铁腕治污二十二项攻坚行动的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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