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在榆林市政府门户网站(www.yl.gov.cn)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榆林市政府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联系。邮编:719000;电话:0912—3893665;电子邮箱:xxgk@yl.gov.cn。
一、概述
2013年,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我市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带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在回应公众关切方面有新的突破,在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方面迈出新的步伐,在促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和提升政府公信力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我市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560条,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3075条,各县区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842条,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643条。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是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媒体、信息查阅点、电子显示屏和政务公告栏。
(一)深入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一是按照公开目录及时公布各类政府信息,内容涵盖机构职能、政府文件、政府会议、规划报告、统计数据、业务工作等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政府信息。二是及时公布政府重点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接受公众监督;集中公开市政府工作部门年度总结和下一年计划要点;轮候公示全市保障性住房计划;按月公开全市重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全面公开了2013年市政府各部门财政预算。市发展研究中心出版《榆林市人民政府公报》6期,向社会公布政府规范性文件、市政府人事任免、部门文件、领导讲话和市政府大事记。《榆林日报》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公开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完成率排名、政府部门负责人向人民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计划等政府信息。市政府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与榆林电视台合作,围绕社会事业、城市创建及管理等主题举办在线访谈41期。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和市教育局举行新闻发布会1次,通报公众关注的榆林城区学校建设及进展情况。
(二)重点推进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市政府门户网站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四、五批清理精简保留行政审批项目公告,发布市级现有行政许可项目、合并原有行政审批项目、现有非行政许可项目、下放县区行政审批项目和取消行政审批(或转为日常管理)项目目录共457项。各责任部门将本单位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信息在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开。
2.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在2012年8个部门试点预算公开的基础上,2013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扩大到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并认真做好“三公”经费解释说明和细化科目前期准备工作。
3.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及时将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及项目清单在政府网站公开,落实项目基本情况及建设单位情况现场公开制度,对获得住房保障资格、纳入轮候的对象进行公示,同时公布各级住房保障部门举报电话,畅通异议申诉和投诉举报渠道。
4.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榆林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实时发布污染物监测数据、空气质量指数和细颗粒物数据。定期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审批结果、验收结果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5.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按批次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时公开日常市场价格巡查动态、重大节日市场监管信息以及价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部署、开展、完成情况。
6.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国办文件部署,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房屋征收和土地征用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继续推进政府政策制定过程及执行情况信息公开。一是推进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公开,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都对决策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充分调研,认真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二是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重点公开住房保障、促进就业、教育发展、医疗保障、养老保障、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方面的政策。确保每一个规范性文件都在草拟时征集相关部门和服务对象意见和建议,出台后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了解。三是推进政策执行情况公开。及时关注、跟踪和收集社会各方对政府政策实施情况的反应,为推进政策实施和完善政策提供依据。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全市共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6件。同时,市政府门户网站接到咨询、投诉和建议159件。对当面申请,现场及时给予了答复;对网上申请,全部进行了回复。所有申请事项和咨询、建议均得到了有效处理。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3年,全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3年,除档案系统按规定收取复印成本费外,市、县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实行收费制度。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工作不到位、公开不及时、形式不规范、内容不全面等问题,与新形势下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仍有差距,2014年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认清形势,贯彻《条例》。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梳理细化,拓展公开范畴。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原则和中省要求,扩展主动公开的范围,推进涉及政府自身运作和开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监督检查等政府信息的公开,完善公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并全面及时回应,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
(三)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微博微信等传播政府信息的作用,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热线电话建设。深入开展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规范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督促各单位充分依托平台展示公开信息。
(四)加强培训,提高能力。结合实际工作,加强对不同层级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逐步扩大培训范围。通过业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素质,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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