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在“榆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yl.gov.cn)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榆林市政府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联系。邮编:719000;电话:0912—3893665;电子邮箱:xxgk@yl.gov.cn。
一、概述
2011年榆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为有力抓手,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大厅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申请,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机构建设、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完善各项制度、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均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26个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目前全市12个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等信息公开主体均成立了领导机构,不断强化工作职能,明确公开责任,组织保障体系基本完善,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各级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积极承担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本县区、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共同努力,切实把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健全完善制度,规范运行机制。2011年我市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过多次调查研究和反复征集意见,制订发布了《榆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榆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暂行办法》、《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榆林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榆林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5项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社会评议、违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公文类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为下一步的工作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也结合各自实际,相继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同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梳理分析,扩大主动公开范畴。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大多数县区和市级部门对本届政府以来本部门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经审核后上网公开,极大地丰富了公开内容,进一步满足了社会需求。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资源,构建了市级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
(四)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拓宽受理渠道,完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认真受理、依法答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1年,按照《条例》规定,我市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万余条,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6千余条,各县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万余条,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万余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行政许可、办事流程、政策法规、规划报告、统计数据、业务工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是及时公布公示政策性、管理性文件、规章、规定。市政府网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政府机构、政府领导、公告公示、政府会议、政府文件、政府工作报告、统计公报、财政信息、人事任免、领导活动等各类政府信息进行分类,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同时在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政府信息,让群众定期、及时了解市政府及各部门工作动态信息,了解政府工作流程、工作规定及相关知识。
二是及时公布市政府重点工作和进展。打造亲民和阳光政府,重视网民意见、重视网络监督,重视网民参政是本届政府的执政理念之一。为了能让公众及时了解政府工作进展,市政府网站及时设置“榆林市委市政府100项主要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和“十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方案”栏目公布市级领导年度和季度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并及时时公布工作进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为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榆林电视台和《榆林日报》开办“向人们报告”专栏公开政务,组织市政府32个工作部门在市级媒体报告工作,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工作报告要点。市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开展由各县区、市直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的“千人大测评活动”,对32个工作部门的工作进行测评。
三是充分征集网民意见,推进决策过程公开。为了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的公开性和公众参与度,广泛集中群众的智慧,我市对跨榆溪河特大桥的12个备选方案面向社会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论坛进行公示。自公开征集市民意见和建议以来,受到了很多市民的关注,广大市民在登录市政府网站查看效果图后,选出自己喜欢的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见,最终方案经过梳理研究后,将充分吸纳并体现到设计成果之中。
市政府门户网站编辑呈送领导12期《网上榆情》,广泛征集了社会各界对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以及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中涉及城市交通出行、经济适用房、老城区改造、菜篮子问题、放心早餐工程、蓝天工程等社会热点问题。经领导批示,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在网上公开予以回复。
四是深入推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我们始终把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推行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们坚持突出工作重点,继续深入抓好卫生、教育、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维护了公众的权利和利益。
(二)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
目前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是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大厅、报刊、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以及新闻发布会等。
1、政府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多个栏目。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12个县区和市监察局、规划局、文化局、科技局、卫生局等部门以及部分乡镇也开通了网站,并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在显著位置链接,及时、准确、同步地发布政府信息。
2、《政府公报》。《榆林市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向社会公布政府规范性文件、市政府人事任免、部门文件、领导讲话、政务信息、市政府大事记等。2011年出版6期,是市政府积极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
3、新闻媒体。在电视、报刊、广播及时公布政府信息。
4、公共查阅点。指定市档案局为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点,目前正在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库。
5、其他便民渠道。各公开责任主体根据本单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不同,从实际出发拓展公开方式。一些单位、县区以及各乡镇都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重点公开行政审批、审核、办事依据和流程。部分单位在办公楼大门口设立电子显示屏和便民资料柜,展示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宣传册,为公众提供便捷优质的信息服务,实现政府和公众的双向互动,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全市共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件。同时,市政府网站接到咨询、投诉和建议35件。对当面申请,现场及时给予了答复,对网上申请,全部进行了回复。全部申请事项和咨询、建议均得到了有效处理。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1年,全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1年,市、县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实行收费制度,全部免费提供。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做了一些工作,各项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不足,距《条例》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认识上还存在差距,导致工作进展上的不平衡。个别部门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较为缓慢,一些单位无专门机构、无编制、无专业技术人员、无预算。
二是县区和部门的目录编制存在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等问题,内容梳理工作相对滞后。政府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不丰富,形式单一,有的该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公开,服务功能和互动功能低下,不能很好地保障申请人的权益和全方位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截止目前,仍有不少部门尚未开通自己的政府网站,部分政府网站存在只建设不更新等问题。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单一、公开的渠道不多,各种渠道之间的互相补充关系也不明确,不能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四是政府网站的功能和作用亟待提高。目前我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要还是以网页形式公开为主,缺少专门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数据库(公开平台),没有政府信息的搜索引擎,影响了工作的有效开展。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滞后,操作规程也需进一步规范。
五是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还存在内容不全、深度不够等问题。一些部门尚未建立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或者缺乏具体操作性,没有细化工作流程,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在财政预算与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等依法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仍然存在着公开不及时、形式不规范、内容不具体等问题。部分单位不及时向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报送信息,导致查阅场所服务效果弱化。政府新闻发布会没有常态化、规范化。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缺乏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观念。
六是一些单位尚未按照《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申请依信息公开方式,没有建设申请渠道或者有栏目设置却不可用。
七是各项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没有得到充分落实,考核缺乏外部监督,社会评议效果有限,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流于形式,可操作性不强。应根据考核、评议结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较好的部门和人员进行奖励,对较差的有关人员进行惩戒,否则各种配套制度难以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八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过程缺失。有的单位有意扩大保密范围,以保密或者影响社会稳定为由不公开政府信息,有的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前不进行保密审查,会导致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深化认识。认真学习、总结和研究《条例》和《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从全局和大局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理念;是转变执政观念、深化体制改革的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重点抓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原则和中、省要求,扩展主动公开的范围,包括“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等涉及政府自身运作和开支的政府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等政府信息的公开,完善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并全面及时回应。提高主动公开的质量,内容上,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在方式上,要在公共场所建立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探索信息公开新渠道,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更好地为法人和公民提供信息公开服务。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参照制定切合实际的文书文本,规范有序地推进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在遇到重大特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项目时,要征求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综合各方情况的基础上,稳妥回复申请人。依申请公开要与主动公开相结合,妥善处理好实际工作遇到的具体问题。
四是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整体功能。优化政府网站的栏目设置和访问、检索、下载功能。要按照省政府制定出台的市级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指标,加快市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升级改版,进一步提升网站的各项功能,努力把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名副其实的第一平台。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操作程序,拓宽公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对公众提出的需求应当及时处理,并按时提供政府信息,切实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五是进一步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要加大公开力度,切实转变观念,继续抓好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更好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是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细化工作考核制度规范,制定详细的工作考核项目表,考核过程邀请专家和公众参与,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和公布;要按照绩效考核指标来对工作进行社会评议,发挥监督作用;增加责任追究制度的可操作性。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坚持做到严格把好审查关,防止“三密”信息和内部信息公开,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制度的编制工作,切实按照条例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撰写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提供年报的规范性、可读性和科学性。
七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要积极推动政务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发展,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舆论关切。利用政务微博可以了解社情民意,提供多种多样的政府信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开通政务微博回答群众关心的一些问题,解决涉及民生的一些困难,为公众提供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工作信息的内容,深入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忧所虑。同时,对公众关注的重大事件信息的及时发布可以掌握舆论方向,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八是加强对县区和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要加强检查指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完善和规范的,及时要求相关县区和单位进行完善和规范,努力做到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条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九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政府网站运行维护和政府信息公开所必须的经费。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领导、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尤其要切实加强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十是加强考核和督办。争取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按照《条例》的规定,深入扎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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