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榆林市政府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联系。邮编:719000;电话:0912—3893665;电子邮箱:xxgk@yl.gov.cn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0年,榆林市政府高度重视实施《条例》的各项工作,按照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规定和“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大厅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申请,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机构建设、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完善各项制度、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均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0年,按照《条例》规定,各单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万余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政策法规、计划报告、业务工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是及时公布公示政策性、管理性文件、规章、规定。市政府网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政府机构、政府领导、公告公示、政府会议、政府文件、政府工作报告、统计公报、人事任免、领导活动等各类政务信息进行分类,并及时在市府网站发布。在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政府信息,让群众定期、及时了解市政府及各部门工作动态信息,了解政府工作流程、工作规定及相关知识。
二是及时公布市政府重点工作和进展。打造亲民和阳光政府,重视网民意见、重视网络监督,重视网民参政是本届政府的执政理念之一。为了能让公众及时了解政府工作进展,市政府网站和《榆林日报》醒目位置及时公布市政府,包括各位市长年度和季度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并及时时公布工作进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2010年,按照市委要求,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榆林日报开办《向人们报告》专栏公开政务,组织市政府32个工作部门在市级媒体报告工作,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工作报告要点。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开展由各县区、市直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的“千人大测评活动”,对32个工作部门的工作进行测评。
市政府门户网站编辑呈送领导12期《网上热点》,广泛征集了社会各界对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以及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中涉及城市道路、公交、出租车、经济适用房、旧城区改造、菜篮子问题、放心早餐工程、蓝天工程等问题。经领导批示,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在网上公开予以回复。
四是深入推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我们始终把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推行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们坚持突出工作重点,继续深入抓好卫生、教育、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比较好地维护了公众的权力和利益。
(二)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
目前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是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大厅、报刊、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以及新闻发布会等。
1、政府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多个栏目。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12个县区和市监察局、规划局、文化局、科技局、卫生局等部门以及部分乡镇也开通了网站,并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在显著位置链接,及时准确同步地发布着政府信息。
2、《政府公报》。《榆林市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向社会公布政府规范性文件、市政府人事任免、部门文件、领导讲话、政务信息、市政府大事记等。2010年出版6期,是市政府积极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
3、新闻媒体。在电视、报纸、电台及时公布政府信息。
4、公共查阅点。指定市档案局和图书楼为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场所。目前正在进一步完善有关设施。
5、其他便民渠道。各公开责任主体根据本单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不同,从实际出发拓展公开方式。一些单位、县区以及各乡镇都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重点公开行政审批、审核、办事依据和流程。市政务大厅在办公楼大门口设立电子显示屏,并在各窗口前展示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宣传册,为公众提供便捷优质的信息服务,实现政府和公众的双向互动,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0年,全市共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20件,其中当面申请312件,网上申请108件。同时,市政府网站接到咨询、投诉和建议1200余件。对当面申请,现场及时给予了答复。对网上申请,全部进行了回复。全部申请事项和咨询、建议均得到了有效处理。处理率98%以上。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0年,全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0年,市、县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实行收费制度,全部免费提供。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做了一些工作,各项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不足,距《条例》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认识上还存在差距,导致工作进展上的不平衡。个别部门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工作进展较为缓慢。二是县区和部门的目录编制有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等问题,内容梳理工作相对滞后。三是有的目录和指南不够细化,信息公开内容比较单一,公开内容需进一步细化。四是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网站,但其它形式还较少。公开的渠道不多,各种渠道之间的互相补充关系也不明确,还不能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五是政府网站的功能和作用亟待提高。目前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要还是以网页形式公开为主,缺少专门用于信息公开的数据库(公开平台),严重影响着工作的开展。六是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滞后,操作规程也需进一步规范。七是由于缺乏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完善的制度保障,至今仍有多个部门尚未开通自己的网站,没有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八是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还存在内容不全、深度不够等问题。如行政审批的结果、财政信息等还没有按要求全部予以公开。九是部分县区和部门没有按《条例》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对《目录》的更新、修改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没有相应的措施保障新产生的信息及时公开。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深化认识。认真学习、总结和研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全局和大局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重点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的规范化建设。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原则和中、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编制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并加强对县区和部门的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所有县区、市直部门及驻榆单位的目录和指南均需报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要加强检查指导。对上报的目录和指南不够完善和规范的,及时要求相关县区和单位进行完善和规范。努力做到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系统化、标准化和电子化。
三是进一步提升市政府门户网站整体功能。要按照省政府制定出台的市级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指标,加快市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升级改版,进一步提升网站的各项功能,努力把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名副其实的第一平台。
四是突出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力度。下一步要重点抓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快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操作程序。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审查政府信息,并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切实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五是进一步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要继续突出抓好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
六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特别是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制度。重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制度的工作,切实按照条例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撰写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机制,制定好政府信息责任追究办法,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行为。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积极探索对政府信息的考核和评议。
七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各级政府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政府网站运行维护和政府信息公开所必须的经费。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领导,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尤其要切实加强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八是要在加快各级政府网站建设步伐的同时,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探索信息公开新渠道,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更好地为法人和公民提供信息公开服务。
九是加强考核和督办。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按照《条例》的规定,深入扎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