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有关要求,市资源规划局组织开展了榆林中心城区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更新调整成果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验收,并经市政府2023年第12次专项问题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榆林中心城区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予以公布,从2023年12月11日起执行。《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榆林中心城区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榆政发〔2020〕9号)同时废止。
附件:1.榆林中心城区国有土地级别表
2.榆林中心城区城镇基准地价表
榆林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5日
附件1
榆林中心城区国有土地级别表
商业服务业用地
土地级别 |
范围四至 |
Ⅰ级 |
古城片区:东至南大街,南至榆阳路,北至人民路,西至榆溪河; 高新区片区:东至明珠大道-阳光路-蓝岛路,南至建业大道,西至建业大道,北至沙河路 |
Ⅱ级 |
古城片区北部:东至新建路-北大街,南至人民路,西至榆溪河,北至红山东路; 古城片区南部、南郊片区:东至肤施路,南至规划榆溪大道,西至榆溪河,北至榆阳路; 西沙片区、高新区片区:东至榆溪河-北东环路,南至北西环路,西至榆林大道,北至人民路 |
Ⅲ级 |
东至金沙路-榆阳河-上郡路,南至聚源路,西至包西铁路,北至易马路 |
Ⅳ级 |
西沙片区西部:东至包西铁路,南至科创一路,西至机场路-松林路,北至纬四路; 西沙片区北部:东至榆溪河,南至易马路,西至包西铁路,北至规划路; 东沙片区、南郊片区:东至210国道-榆阳河-经一路-青云河,南至青云河,西至金沙路-榆溪河-上郡路,北至规划路; 高新区片区:东至榆溪河,南至万源路,西至包西铁路,北至聚源路; 科创新城片区:东至包西铁路,南至智慧路-环湖路-科创五路,西至怀远五路,北至科创一路 |
Ⅴ级 |
西沙片区:东至包西铁路-规划路-榆溪河,南至纬四路,西至包茂高速,北至规划路; 东沙片区北部:东至210国道,南至规划路,西至榆溪河,北至规划路; 东沙片区南部、南郊片区:东至210国道,南至青云河,西至经一路,北至榆阳河; 高新区片区:东至榆溪河,南至博源路,西至包西铁路,北至万源路; 科创新城片区:东至包西铁路-环湖路-怀远五路-科创一路-规划路,南至科创六路,西至怀远六路,北至科创路 |
Ⅵ级 |
定级范围内剩余区域,东至榆蓝高速,南至榆马大道-定级范围南界,西至西绕城快速干道,北至北绕城快速干道 |
居住用地
土地级别 |
范围四至 |
Ⅰ级 |
西至榆林大道,北至人民路,南至北西环路,东至长城南路-北东环路 |
Ⅱ级 |
北至迎宾大道,东至新建路-肤施路,西至包西铁路,南至聚源路 |
Ⅲ级 |
西沙片区:东至榆溪河,南至迎宾大道,西至包西铁路,北至易马路; 东沙片区、古城片区、南郊片区:东至育德路-季鸾公园-榆阳河-金沙路-榆佳路-上郡路,南至规划路,西至榆溪河-迎宾大道-新建路-肤施路-榆溪河,北至易马路; 高新区片区:东至榆溪河,南至万源路,西至包西铁路,北至聚源路; 科创新城片区:东至包西铁路,南至科创五路,西至怀远五路-科创三路-怀远六路,北至科创一路 |
Ⅳ级 |
西沙片区西部:东至包西铁路,南至科创一路,西至机场路-松林路,北至纬四路; 西沙片区北部:东至榆溪河,南至易马路,西至包西铁路,北至规划路; 东沙片区、南郊片区:东至210国道-榆阳河-经一路-青云河,南至规划路,西至榆溪河-易马路-育德路-季鸾公园-钟阳路-金沙路-上郡路,北至规划路; 高新区片区:东至榆溪河,南至丰源路,西至包西铁路,北至万源路; 科创新城片区:东至包西铁路-科创一路-怀远五路-科创三路-怀远六路,南至科创六路,西至书苑路,北至科创路 |
Ⅴ级 |
西沙片区:东至包西铁路-规划路-榆溪河,南至纬四路,西至包茂高速,北至规划路; 东沙片区北部:东至210国道,南至规划路,西至榆溪河,北至规划路; 东沙片区南部、南郊片区:东至210国道,南至青云河,西至经一路,北至榆阳河; 高新区片区:东至榆溪河,南至博源路,西至包西铁路,北至丰源路; 科创新城片区:东至包西铁路-科创六路-书苑路,南至科创七路,西至西绕城快速干道,北至科创路 |
Ⅵ级 |
定级范围内剩余区域,东至榆蓝高速,南至榆马大道-定级范围南界,西至西绕城快速干道,北至北绕城快速干道 |
工矿用地
土地级别 |
范围四至 |
Ⅰ级 |
东至新建路-肤施路-榆溪河-北东环路,南至北西环路,西至榆林大道,北至人民路 |
Ⅱ级 |
东至北大街-南大街-上郡路-沙河路-榆溪河,南至榆林大道,西至包西铁路,北至迎宾大道 |
Ⅲ级 |
西沙片区、古城片区、东沙片区、南郊片区:东至金沙路,南至规划路,西至包西铁路-迎宾大道-北大街-南大街-上郡路-榆溪河,北至易马路; 高新区片区:东至榆林大道,南至通源路,西至包西铁路,北至吉泰路 |
Ⅳ级 |
西沙片区北部、古城片区、东沙片区、南郊片区:东至210国道-经一路-青云河,南至规划路,西至包西铁路-易马路-金沙路-规划路-榆溪河,北至规划路; 高新区片区:东至榆溪河,南至丰源路,西至包西铁路,北至通源路; 西沙片区西部、科创新城片区:东至包西铁路,南至科创五路,西至机场路-松林路-科创一路-怀远五路,北至纬四路 |
Ⅴ级 |
西沙片区北部、东沙片区北部:东至210国道,南至规划路-纬四路,西至包茂高速,北至规划路; 东沙片区南部、南郊片区:东至210国道,南至青云河,西至经一路,北至榆阳河; 高新区片区:东至榆溪河,南至博源路,西至包西铁路,北至丰源路; 科创新城片区:东至包西铁路-科创五路-怀远五路-科创一路-规划路,南至科创六路,西至书苑路,北至科创路 |
Ⅵ级 |
定级范围内剩余区域,东至榆蓝高速,南至榆马大道-定级范围南界,西至西绕城快速干道,北至北绕城快速干道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土地级别 |
范围四至 |
Ⅰ级 |
东至北大街-南大街-榆阳河-榆溪河-北东环路,南至北西环路,西至榆林大道,北至崇文路-广榆路 |
Ⅱ级 |
西沙片区、古城片区北部、东沙片区、高新区片区南部:东至长虹路,南至聚源路,西至包西铁路,北至迎宾大道; 古城片区南部、南郊片区、高新区片区东部:东至上郡路-德静路-榆溪河,南至榆溪河,西至榆阳河-榆溪河-北东环路,北至榆阳河 |
Ⅲ级 |
西沙片区、古城片区北部、东沙片区、南郊片区:东至金沙路-规划路-上郡路,南至规划路,西至包西铁路-迎宾大道-长虹路-北大街-南大街-上郡路-榆溪河,北至易马路; 高新区片区:东至榆溪河,南至万源路,西至包西铁路,北至聚源路; 科创新城片区:东至包西铁路,南至科创五路,西至怀远五路,北至科创一路 |
Ⅳ级 |
西沙片区北部、古城片区北部、东沙片区、南郊片区:东至210国道-榆阳河-经一路-青云河,南至规划路,西至包西铁路-易马路-金沙路-规划路-上郡路-榆溪河,北至规划路; 高新区片区:东至榆溪河,南至丰源路,西至包西铁路,北至万源路; 西沙片区西部、科创新城片区:东至包西铁路-科创一路-怀远五路,南至科创六路,西至机场路-松林路-科创路-书苑路,北至纬四路 |
Ⅴ级 |
西沙片区北部、东沙片区北部:东至210国道,南至规划路-纬四路,西至包茂高速,北至规划路; 东沙片区南部、南郊片区:东至210国道,南至青云河,西至经一路,北至榆阳河; 高新区片区:东至榆溪河,南至博源路,西至包西铁路,北至丰源路; 科创新城片区:东至书苑路-科创六路-包西铁路,南至科创七路,西至西绕城快速干道,北至科创路 |
Ⅵ级 |
定级范围内剩余区域,东至榆蓝高速,南至榆马大道-定级范围南界,西至西绕城快速干道,北至北绕城快速干道 |
附件2
榆林中心城区城镇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万元/亩)
级别 地类 |
Ⅰ级 |
Ⅱ级 |
Ⅲ级 |
Ⅳ级 |
Ⅴ级 |
Ⅵ级 |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5100(340) |
3825(255) |
2775(185) |
1800(120) |
1125(75) |
525(35) | |
居住用地 |
5175(345) |
3900(260) |
2850(190) |
1950(130) |
1275(85) |
675(45) | |
工矿用地 |
2400(160) |
1650(110) |
1125(75) |
825(55) |
525(35) |
300(20)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机关团体用地 |
2475(165) |
1710(114) |
1290(86) |
975(65) |
720(48) |
525(35) |
科研用地 |
2625(175) |
1800(120) |
1350(90) |
1005(67) |
750(50) |
555(37) | |
文化用地 |
2475(165) |
1710(114) |
1290(86) |
975(65) |
720(48) |
525(35) | |
教育用地 |
2625(175) |
1800(120) |
1350(90) |
1005(67) |
750(50) |
555(37) | |
体育用地 |
2625(175) |
1800(120) |
1350(90) |
1005(67) |
750(50) |
555(37) | |
医疗卫生用地 |
2625(175) |
1800(120) |
1350(90) |
1005(67) |
750(50) |
555(37) | |
社会福利用地 |
2475(165) |
1710(114) |
1290(86) |
975(65) |
720(48) |
525(35) | |
说明: 1.基准地价内涵:①估价期日:2021年12月31日;②土地开发程度:“六通一平”(供水、排水、通电、供气、通讯、通路、场地平整);③容积率:商业服务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平均容积率均为2.0,工矿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2;④土地使用年期:商业服务业用地为40年,居住用地为70年,工矿用地为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2.土地用途分类说明: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分类依据国家《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标准,其中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包括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工矿用地包括工业用地、采矿用地、盐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机关团体用地、科研用地、文化用地、教育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具有多种用途的土地应按建筑面积分摊土地面积分别确定土地用途; 3.土地级别以《榆林中心城区商业服务业用地基准地价图》《榆林中心城区居住用地基准地价图》《榆林中心城区工矿用地基准地价图》《榆林中心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图》为准,定级范围外地区基准地价参照对应末级地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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