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决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21号)要求,对应省政府取消的11项行政许可事项,我市衔接取消3项;对应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4项行政许可事项,我市承接2项。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抓紧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做好工作衔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榆林市落实省政府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计3项)
2.榆林市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计2项)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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