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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首批“榆林市地方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
榆政发〔2019〕7号
时间:2019-04-09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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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榆办字〔2017〕25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产业结构、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提升产业层次,加快产业集群和地方特色产业新旧动能转换,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榆林市地方特色产业集群认定管理办法》推荐,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初审、组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认定榆阳区防寒服产业集群等14个产业集群为首批“榆林市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对每个认定的产业集群申报单位奖励人民币100万元,用于产业集群发展。其中,市财政对认定的榆阳区、横山区、神木市、府谷县、定边县、靖边县的产业集群分别给予每个产业集群奖励人民币50万元,县级财政分别配套奖励每个产业集群人民币50万元;市财政对认定的绥德县、米脂县、吴堡县、佳县、清涧县、子洲县的产业集群分别给予每个产业集群奖励人民币70万元,县级财政分别配套奖励每个产业集群人民币30万元。

希望被认定的地方特色产业集群的申报单位,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着力完善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进产业智慧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加快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件:首批“榆林市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名单  



榆林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日 


附件

首批“榆林市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名单


序号

产业集群名称

申报单位

所属县市区

1

榆阳区防寒服产业集群

榆阳区人民政府

榆阳区

2

恒源集团能源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集群

陕西恒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神木市

3

府谷县金属镁产业集群

府谷县人民政府

府谷县

4

横山镇羊肉产业集群

横山区横山镇人民政府

横山区

5

天赐湾镇荞麦产业集群

靖边县天赐湾镇人民政府

靖边县

6

白泥井镇蔬菜产业集群

定边县白泥井镇人民政府

定边县

7

四十里铺镇石雕产业集群

绥德县四十里铺镇人民政府

绥德县

8

米脂县小米产业集群

米脂县人民政府

米脂县

9

米脂县山地苹果产业集群

米脂县人民政府

米脂县

10

通镇木材加工产业集群

佳县通镇人民政府

 

11

吴堡县挂面产业集群

吴堡县人民政府

吴堡县

12

折家坪镇粉条产业集群

清涧县折家坪镇人民政府

清涧县

13

子洲县山地苹果产业集群

子洲县人民政府

子洲县

14

子洲县黄芪产业集群

子洲县人民政府

子洲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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