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榆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
榆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着力”和来陕考察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有效实现建设“美丽榆林、幸福榆林、绿色榆林”良好愿望。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省委、省政府“追赶超越”部署为统领,围绕市委、市政府“三区一高地”战略,坚持“生态经济共赢、人文景观和谐、山水城林相融、城市乡村互动”的发展理念和“主城森林进城、近郊森林围城、远郊兴林富民”的发展思路,以建设“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为目标,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着力营造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激发全市人民积极投身创森工作热情,进一步提升全市森林资源总量,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榆林。
二、创建目标
2016年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17年正式启动创建,2020年6月底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2020年底前通过榆林国家森林城市命名、授牌,力争2019年底提前通过验收。通过四年努力,全市新增植树造林面积200万亩,每年增量不少于50万亩,每年封山(沙)育林48万亩、森林抚育120万亩。到2020年,造林保存面积达到2400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36%以上。到2025年,以提升城市森林质量、增加产业富民能力、丰富生态文化内涵为主要目标,初步建成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和发达的生态产业体系,实现城中林荫气爽、郊外碧水青山、乡村花果飘香,夯实榆林驼城文化与生态文明交相辉映的森林城市生态基础,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协调持续发展。
三、主要任务
根据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目标,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5大类40小项考核内容,结合《榆林市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和《榆林市林业建设五年大提升实施方案》,围绕“三带三区”、“八大提升”发展格局,以完成“七大重点任务”、实施“十大林业工程”、建设“五个百万亩基地”为抓手,坚持城市与农村、生态与经济、整体与局部相结合,努力实现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大发展、大提升。
(一)七大重点任务。
1.全面提升国土绿化水平。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造林补贴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整合城市绿化、绿色长廊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沙地治理提升、河流水系绿化、能源企业造林、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程资源,开展林业建设大提升,集中打造“五个百万亩基地”。到2020年,共完成人工造林200万亩、封山(沙)育林48万亩、森林抚育120万亩。
2.全面提升林业产业化水平。大力提升传统产业,发展特色产业,扶持新兴产业,推动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建核桃、山地苹果、红枣、两杏等经济林基地32万亩,改造低产红枣、核桃、山杏等经济林32万亩,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加快林产品加工业升级,启动市级林业龙头企业评定,培育一批林业产品自主品牌,推进“互联网+林业”发展,建设林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鼓励林产品电商企业和仓储物流业发展。
3.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完成29个国有林场改革任务,推行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探索推进16个国营苗圃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配套政策,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促进适度规模经营。
4.全面实现生态脱贫。实施“五个一批”生态补偿脱贫工程,充分发挥林业生态脱贫和林业产业增收作用,打好林业精准脱贫攻坚战。
5.全面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加强封山禁牧,强化森林防火,森林火灾受害面积控制在0.2‰以内。加大生态林有害生物防控力度,森林病虫害受害率控制在4‰以内。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
6.全面强化林业科技支撑。开展经济林树种品种选优、有机示范栽培技术研究,推广“陕北有机红枣技术集成研究”、“沿黄老枣园强力降高塑形综合改造技术”、“仁用杏晚霜冻害防治试验研究”等科技成果。开展毛乌素沙地人工林衰退复壮技术、樟子松防护林健康经营技术、核桃引种试验与丰产栽培技术等科研课题攻关。加强林业科研试验基地和基层试验站建设。
7.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基层林业分站,推进多功能综合型站所建设。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提高森林火险预警监测、信息指挥及物资装备水平。建设林业数字化平台,建成“榆林市林业地理信息系统”,对森林及湿地资源进行动态监测。加强现代林业专业队伍建设,培育高水平现代林业人才专业队伍。
(二)十大林业重点工程。
1.城市绿化增绿工程。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开展城市郊区环城防护林带、城区道路绿化、街头绿地及城市绿色休闲公园等具有防护效应和休闲、旅游、健身功能的绿色环保绿地建设。一是在榆林中心城区,新建三岔湾城市湿地公园、大墩梁—尤家峁自然生态保护区,续建东沙生态公园二期、榆溪河生态长廊、榆溪公园等绿地系统,加大道路绿化、街头绿地建设及提升改造力度,强化城区各单位办公、生活区域的绿化美化,推广林荫停车场;二是在城郊周围,以绕城快速干道为主框架,结合榆林西南新区、空港新区、芹河新区新建道路、生态广场、街道、城市林荫慢行车道绿化及中心公园、植物园、育苗基地建设工程,新增绿地2086.28万平方米。在榆林城区外围建设白界万亩沙地森林公园、小纪汗万亩休闲绿地、巴拉素元大滩森林公园等一批各具特色的森林公园;三是落实重点城镇绿化。各县区在加大县城绿化美化的同时,在县城外围3-5公里的范围实施城郊绿化工程。每个县区至少建成森林公园一处,打造城郊旅游休闲公园,确保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对大柳塔、东坑、安边等重点乡镇进行绿化美化,打造区域性重点示范乡镇;四是加快园区绿化步伐。全市各类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及农业示范园区实施绿化美化,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2.绿色长廊建设工程。在全市境内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地方道路沿线两侧完成绿化总里程4000公里,其中提升改造914公里,新建3086公里。一是完成现有公路绿化带补植。对青银高速、包茂高速、榆绥高速、G210、G307等道路现有绿化带进行补植完善,对绿化规格较低和退化严重的绿化带进行提升改造,绿化里程914公里;二是对已建成的高速公路进行绿化美化。对榆佳、神佳米(神佳段)高速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宜林荒山(沙)荒地进行绿化,绿化里程148公里;三是完成沿黄公路绿化。结合晋陕峡谷绿化工程,对沿黄公路417公里沿线两侧的绿化带进行补植完善,并加强管护;四是完成地方道路绿化。在地方道路沿线两侧营造护路林、景观林,绿化里程2213公里;五是新建道路绿化。对“十三五”期间新建的绥清、神佳米(佳米段)高速等道路进行绿化,里程308公里。
3.沙地治理提升工程。依托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加大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对低效、退化防护林进行提升改造,重点打造“百万亩樟子松基地”和“百万亩木本油料林基地”。 一是落实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完成人工营造乔木林69.51万亩、灌木林55.73万亩、封沙育林40万亩;二是加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完善巩固榆阳、横山、靖边、定边四个封禁保护区建设,保护面积73万亩,提高封禁保护效果;三是强化防沙治沙示范区建设。完成4万亩示范区建设任务,为防沙治沙树立典型样板;四是注重低效退化防护林修复。对早期营造、大面积退化老化、生态功能低下的防护林进行修复,在植被盖度50%以下的半固定沙地栽植樟子松40万亩;五是做好灌木平茬复壮。对沙柳、紫穗槐、花棒、踏榔等灌木进行平茬复壮80万亩,每年实施20万亩,有效促进灌木生长。
4.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加大地方配套力度,对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重要水源地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一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管护好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278.9万亩退耕还林地,加强抚育、改造,提高生态和经济效益;二是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实施面积40万亩;三是严重沙化土地退耕还林。实施面积16万亩;四是重点水源区退耕还林。实施面积4万亩。
5.河流水系绿化工程。结合《榆林市无定河全线综合整治规划》,无定河流域防护景观带、沿黄生态经济带建设,在秃尾河、窟野河、榆溪河、芦河、大理河等重要河流沿岸、重要水源地及水土流失严重地区,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10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5万亩、封山育林10万亩、森林抚育及低效林改造65万亩,全面提升主要河流水系及水源区的防洪减灾、水源涵养和生态屏障防护能力。
6.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结合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生态移民搬迁、美丽乡村建设和精准扶贫,充分利用村庄隙地、河流水系、村庄周围山体等自然要素,开展进村道路绿化、庭院绿化、农田林网绿化,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一是实施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营造防护林24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6万亩,封山育林8万亩;二是实施村庄绿化工程,绿化村庄400个;三是实施生态精准扶贫。在南部黄土丘陵沟壑区栽植以红枣、核桃、山地苹果、大扁杏为主的各种经济林,在北部风沙草滩区营造以樟子松、长柄扁桃为主的防护林,大力培育和推广各种灌木饲料,发展壮大种植业、养殖业,促进农民增收,努力实现生态脱贫。
7.能源企业造林绿化工程。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的要求,动员全市能源企业参与造林绿化,实现资源开发与绿色发展相统筹。一是能源企业每年完成造林绿化4万亩,每亩投资标准不低于1000元,四年造林16万亩;二是探索碳汇资产市场建设,开展碳汇造林试点,推进碳汇林业发展,营造碳汇林基地24万亩。
8.林业产业化富民工程。加强经济林基地建设,大力推进特色经济林、木本油料、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林产品加工等产业发展,创新营销模式,加快林业产业转型升级。一是抓经济林基地建设。新建基地40万亩,改造40万亩;二是发展林下经济。利用林下空地发展养殖业、种植业,建立立体复合经营模式;三是开发林产品加工。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启动市级林业龙头企业评定工作,树立知名品牌;四是做好灌木资源转化利用。对平茬后的灌木枝条进行充分利用;五是发展森林旅游。各县区至少新建森林公园1处,开辟科研、教育基地,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六是注重苗木培育。培育适销对路的苗木品种。
9.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加强封山禁牧、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保护、湿地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积极实施中幼龄林更新、抚育和退化、老化林的改造提升。加快自然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一是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管护森林面积1650万亩,完成公益林建设5万亩;二是实施中幼龄林抚育。对全市交通干道沿线、重点林区的80万亩中幼龄林进行抚育,每年抚育20万亩;三是加强封山禁牧工作。修订出台《榆林市封山禁牧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四是强化森林防火工作。在全市32个重点林区装配森林火灾监控系统,新建防火通道500公里、瞭望塔50个;五是加强有害生物防治,使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六是扎实推进德国复兴银行贷款项目。引进德国先进营造林理念,加强保护区示范建设,保护各种类型的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七是狠抓湿地恢复与保护,全市湿地保护面积不低于69万亩;八是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扩大保护区面积;九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启动救助站建设,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开展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的迁地保护和扩大繁殖工作;十是做好古树名木的抢救保护。对已核实的古树群70处4671株,古树1320株,名木1株,进行建档挂牌、造册登记、跟踪管理和分级保护。
10.林业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工程。健全基层林业机构,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林业装备落后、管理手段粗放、应急能力不足、信息化薄弱、科技支撑能力差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林业设施装备保障能力,提高生态风险防控能力,奠定林业现代化管理基础。一是加强林业基层组织及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高素质队伍,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二是强化林木良种基地及种质资源库建设;三是加快林业信息化,建成“榆林市林业地理信息系统”,抓好榆林林业信息网、榆林市林木种苗信息网及各县区林业信息网站建设,建立健全林业信息网络体系;四是深化林业宣传教育,新建林业科普基地5处,新建森林体验基地1处,宣传林业生态文化,展示林业建设成效。
(三)五个百万亩基地
1.百万亩樟子松基地。在榆阳、神木、府谷、定边、靖边、横山等县区新建樟子松基地50万亩,使樟子松保存面积稳定在100万亩以上,建成全国最大的樟子松人工林基地。
2.百万亩木本油料林基地。发展长柄扁桃、核桃、油用牡丹、文冠果等木本油料林,建成百万亩木本油料林基地。
3.百万亩优质红枣基地。以提高红枣品质为主,实施低产枣林改造50万亩,推广施有机肥、生物防虫等措施,最终建成百万亩优质、有机红枣基地。
4.百万亩“两杏”基地。在南部丘陵区黄土地上栽植大扁杏、山杏,对原有的山杏进行嫁接改良,新建两杏基地10万亩,全市“两杏”保存面积稳定在100万亩以上。
5.百万亩沙地柏基地。加强沙地柏自然保护区建设,扩大人工林面积,建成世界最大的沙地柏基地。
四、创建步骤
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和申报与考核办法,申请创建的城市先进行自查,符合申报条件后,以市政府名义向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申请城市创建工作条件和进展情况,适时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准入综合评定,达标后向国家林业局推荐,国家林业局同意后,正式开始创建,两年后即可申请国家森林城市命名、授牌。我市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分为自查申报、组织启动、创建实施、考核验收和巩固提升五个阶段。
(一)自查申报阶段(2016年8月—12月)。一是熟悉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和申报与考核办法,并开展自查摸底工作;二是向省林业厅、国家林业局逐级提出创建申请,获得国家林业局批复,完成创建申报工作;三是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提前开展城市森林现状调查,编制《榆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
(二)组织启动阶段(2017年1月—3月)。一是成立各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组建各级创森办公室;二是制订创森工作实施方案,分解创建任务;三是组织学习,开展培训,层层发动,强势宣传。
(三)创建实施阶段(2017年4月—2020年6月)。一是举办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启动仪式;二是与各创建主体签订创建工作责任状;三是全面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启动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增加全市森林资源总量,提升城市品质,完成创森工作总体目标任务;四是跟踪督查创建进度和创建质量,适时组织自查和模拟评定;五是运用多种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市民对创森活动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六是在电视台、电台和报刊等开辟专题和专栏,征集创森主题和徽标,录制专题宣传片,编辑宣传画册。
(四)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7月—12月)。一是组织开展全市创森工作自查,迎接国家评审专家组实地考察,通过考核评定;二是组织开展对考核评定反馈问题进行整改;三是申报中国城市森林论坛,获得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国家森林城市命名、授牌。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以后)。按照《榆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结合“美丽榆林、幸福榆林、绿色榆林”建设目标,继续大力推进森林城市建设,着力打造具有榆林特色、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巩固和提升榆林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创森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胡志强任组长,市长尉俊东任执行组长,市委副书记高中印、常务副市长钱劳动、组织部部长陈宁、市纪委书记张凯盈、军分区司令员田继光、宣传部长李博、副市长马秀岚任副组长,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市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局、宣传部、政研室、市直工委,市发改、教育、财政、环保、国土、住建、建规、水务、农业、林业、创建办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空港生态区管委会主任以及12个县区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市林业局局长吕学斌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林业局副局长谢安鸿和市创建办副主任李光生兼任副主任,市创森办负责创森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迎接评审等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责任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森任务。
(二)明确责任。各县区要将创森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与各县区及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各部门任务和责任。市创建办负责创建督导、协调;市林业局负责创建工作方案、年度工作任务的编制,指导相关部门的创建和宣传动员;市住建局负责建成区范围内的创建工作。
(三)加大投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定任务抓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创森任务按进度顺利推进。不断加大绿化造林工作力度,持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覆盖率,推进林业产业大发展;结合全市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在合理布局森林绿地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绿化景观的档次和水平,提升城市的整体品质。同时,要切实保障有关工作经费,将重点工程建设和创森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通过制定各种优惠扶持政策,运用市场化的手段,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投资造林绿化。
(四)强化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创森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及时报道全市创森工作的进展情况,宣传创森工作典型事迹,使创森工作深入人心,积极为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党群机构网站
政府机构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中省驻榆单位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