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榆林市 “多规合一”2017年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
榆林市“多规合一”2017年工作计划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榆林市国土空间综合规划的批复》(陕政函〔2016〕33号)、《榆林市“多规合一”工作方案》(榆办发〔2015〕3号)、《利用“多规合一”成果实行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制度工作方案》(榆政办发〔2016〕16号),结合当前实际,制定“多规合一”2017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多规合一”工作总体要求和机构不变、措施不变、人员不变的原则,持续推进“多规合一”各项工作,加快完成专项规划修编,实现“多规合一”成果法定化;启动全流程在线并联审批,深化“多规合一”成果应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总结形成“多规合一”试点“榆林经验”,圆满完成“三年三大步”目标任务,力争“多规合一”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二、工作任务
(一)“多规合一”工作深化。
1.开展市域空间规划底图编制试点。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省测绘局安排,组织完成榆林市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形成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划分的技术导则及榆林市空间规划底图和三类空间控制线。
2.修编相关专项规划。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土空间综合规划以及市域“一张图”,加快修编市、县区土地利用等相关专项规划,开展采煤影响地下水课题研究,尽快履行法定报批程序并及时纳入“一张图”管控。
3.调整完善“一张图”。依据专题研究成果和实际情况,全面完成市域“一张图”调整完善工作;研究出台“一张图”控制线管控细则,建立“一张图”动态调整机制。完成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河道保护范围线、畜禽养殖、城市重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控制线,及时纳入“一张图”管控。满足各行业各类规划、设计的需求。
4.制定生态红线管控办法。按照国家最新要求,全面完成生态红线调整完善工作。加快制定生态红线管控办法、《榆林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准入特别管理办法(负面清单)》,形成政府规范性文件,构建生态红线法律保障。
(二)“多规合一”成果应用。
5.推动业务平台建设。完成“多规合一”业务平台二期工程建设,使“多规合一”成果真正转化为规划管理、用地预审、项目审批的重要载体。启动“多规合一”业务平台三期建设,下半年投入试运行。
6.启动投资项目全流程并联审批。全面实施投资项目立项阶段在线并联审批工作,实现在线接收材料、在线审批项目。启动投资项目全流程在线并联审批工作,下半年投入试运行。有序开展业务办理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7.强化“一张图”管控。建立健全空间规划变更调整衔接机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地保护规划、城乡规划的变更与调整以及土地、林地的征占用报批,均须进行“一张图”衔接,并及时纳入“一张图”管控。
8.完成政府规章制定。完成《榆林市“多规合一”工作管理规定》政府规章制定工作,上半年正式出台;列入市人大立法规划。
(三)“多规合一”宣传推广。
制作宣传画册。完成“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宣传画册制作,充分展示我市“多规合一”试点成果和亮点。
加强宣传工作。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载体全方位宣传榆林“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开展“多规合一”宣讲活动;全面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完善运行机制,积极推广榆林“多规合一”工作经验。
三、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市、县区(产业园区)要按照机构不变、措施不变、人员不变原则,继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配备专门人员,保障“多规合一”后续工作有序推进。
(二)经费保障。市“多规合一”工作经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使用计划,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市财政局要及时足额拨付,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县区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
(三)纪律保障。继续将 “多规合一”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县区、部门进行专项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倒排工期、按旬调度、督察督办,对配合不力、工作不积极、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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