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4〕21号)精神,切实抓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省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化,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目标任务。力争经过3至5年努力,建立健全市、县、乡镇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和执法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居全省前列,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80%以上,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优质安全品牌占到60%以上,农产品监测抽检实现全覆盖,主要农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1.严格落实各级政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市政府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制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相关政策,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进行绩效考核。各县区政府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机构和队伍建设、经费落实、装备配备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乡镇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各乡镇政府要全部建立健全监管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开展监管抽检工作。对辖区内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2.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农业和畜牧部门履行农产品从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和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市农业局负责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关制度、计划、措施、标准,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市农业局内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挂靠在现有的市场信息科,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县区农业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监管对象档案建立、安全技术推广、监管措施落实、产地准出和监督执法等工作。乡镇监管机构具体做好农民培训、投入品使用指导、日常巡查、产品抽检、产地准出服务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各级食药、工商、质监、公安、环保、国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3. 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生产经营责任制和承诺制,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对其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建立内控制度,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产地管理、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包装标识等质量安全控制措施,配备检测设备,开展自律性检测。分散农户也要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强化生产源头监管。
1.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农业、环保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评价、保护和修复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调查、监测和评估工作,探索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分级和功能区划,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保护污染修复制度。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生活垃圾、工业“三废”污染的监测与管理,推行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集中无害化处理,防止对产地环境污染。
2.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着力推行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动态监管、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销、农业投入品抽查制度。督促生产主体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相关规定,推广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和绿色防控技术,确保生产优质安全农产品。
3.加强农产品收贮运环节监管。加快制定规范农产品收贮运环节的管理办法,落实收贮运环节的交货查验、档案记录、自查自检和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实行经营主体备案登记管理制度,规范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和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
4.抓好畜禽屠宰和奶站管理。落实畜禽屠宰定点准入制度,强化屠宰企业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工作,严格屠宰检疫,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无害化处理制度,夯实病死畜禽处理责任。强化生鲜乳生产、收购、贩运环节监管,严格奶站经营许可管理,坚决取缔生鲜乳收购“黑窝点”。
5.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风险隐患,深入开展蔬菜生产中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水果违规使用膨大剂、畜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兽用抗菌药物、农资打假及畜禽私屠滥宰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案件的督办、查办和惩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三)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
1.切实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加快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规范和标准,进一步加大质量控制技术推广实施力度。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养殖大户为重点,大力实施标准化生产、科学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农业投入品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健全生产档案,加强检验检测,规范包装标识和质量安全追溯。
2. 积极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三品一标”认证为手段,全力推动榆林优质农产品品牌战略工程的实施,2015年至2025年,重点打造以“榆林”冠名的马铃薯、小杂粮、红枣、大漠蔬菜、羊肉、山地苹果六大地域品牌。将“三品一标”认证作为农业项目申报的必要条件之一,推动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的提升。完善无公害农产品年检制度和退出机制,加强认证后监管,对不按期年检或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坚决取消其认证资格,切实维护全市优质农产品品牌公信力。
(四)加强检验监测和监测预警。
1.强化检测能力建设。加强市、县两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建设,足额落实建设配套资金。重点建设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加快建设县级综合性农产品质检中心,推进资质认定和考核认可工作,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加强市县两级检测人员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检测人员业务能力和检测队伍整体素质。
2.加强监测预警。市县区农业部门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加大例行监测力度,扩大监督抽查的品种、范围、频次和参数,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监控。建立监测数据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突出对生产、收购、贮藏、运输等环节的执法检查和产品抽检。建立监管对象数据库,加强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及时依法组织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做到抽检一个产品、规范一个生产基地主体。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职责任务,建设应急体系,健全舆情信息处置制度,构建应急处置、舆情监控和信息通报高效运行机制。
(五)创新监管机制。
1.开展监管示范创建。围绕监管能力建设、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生产、检验检测、质量安全执法,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区、示范基地。力争到2016年有60%的县区达到市级监管示范县标准,40%的县区达到省级监管示范县标准,1-2个县区达到国家级监管示范县标准;各县区每年创建2-3个监管示范基地。
2.推广质量追溯管理制度。以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为主体,依托“榆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逐步实现上市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通可追踪。进一步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合格证明制度,推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建设诚信体系,设立“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者,一律不得享受优惠扶持政策,并依法公开其违法信息,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和信用秩序。
3.设立举报奖励制度。积极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全市各级农业部门都要尽快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对群众举报要及时受理,认真核查,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并对举报有功人员按规定及时予以奖励。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发改、财政、人社、农业、食药、监察、环保等相关单位组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履行农产品监管的组织协调职责,定期研究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大问题。办公室设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沟通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实现无缝衔接。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级发改部门要优先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设项目;财政部门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投入机制,持续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经费投入。市政府每年将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专项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重点用于检测能力建设、追溯体系建设、行业诚信建设、农业标准化推广、“三品一标”认证、监管示范县区及示范基地建设、法律法规宣传、产地环境及投入品监测评价、风险预警、专项整治和执法办案等方面。力争到2015年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办)监管站配齐农残速测仪及辅助设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农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作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队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全面培训,提高监管队伍和从业人员素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和健康消费的宣传力度,全面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及时宣传监管措施和成效,曝光违法犯罪行为,增强公众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党群机构网站
政府机构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中省驻榆单位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