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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兰炭产业转型升级201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榆政办发〔2014〕72号
时间:2019-02-21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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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全市兰炭产业转型升级2014年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1日         

全市兰炭产业转型升级2014年工作计划

       根据《榆林市推进兰炭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榆政办发〔2014〕49号)要求,结合各责任单位提出的工作计划和我市兰炭产业发展实际,提出2014年全市兰炭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按照立足当前拓市场、着眼长远抓创新的思路和企业为主、市县推动、扶优扶强、长远兼顾的原则,全力拓展兰炭市场,加快兰炭行业准入,有序推进现有直立炉升级改造,加快提升油气利用水平,积极引进大型煤炭热解示范装置,全面推动兰炭产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兰炭产业转型升级十大工作任务全面启动;兰炭稳定进入钢铁冶炼和民用清洁燃料领域,实质性进入电煤掺烧领域;榆林煤、榆林兰炭创建国内洁净煤知名品牌取得实质进展;20户以上兰炭企业取得环保验收批复,8户以上兰炭企业通过行业准入验收;2项左右现有直立炉升级技术工艺得到推广应用;一批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取得成果;油气利用新技术研发应用取得突破;粉煤干馏示范装置研发有序推进;兰炭产业中试基地全面建成,至少引进1个大型煤炭热解示范装置。

       三、重点任务

       (一)全力拓展市场。

       1.确保兰炭稳定进入钢铁冶炼市场。由榆神工业区管委会负责,8月底前完成兰炭用作高炉喷吹工业化试验,并形成工业化试验报告及推广方案;确保邯郸钢铁集团公司等2-3家邯郸市内钢铁企业长期稳定使用榆林兰炭。总结和推广陕西龙钢经验,力争兰炭稳定进入省内钢铁冶炼领域。

       2.推进兰炭稳定进入京津冀及关中民用清洁燃料市场。由神木县负责,力争全年有100万吨以上兰炭在京津冀和关中地区作为民用清洁燃料和工业窑炉用煤使用。

       3.力促兰炭批量进入电站锅炉掺烧市场。由市能源局负责,积极争取省上支持,力争今年在省内推进一批电站锅炉掺烧兰炭。

       4.开展榆林兰炭专题推介活动。由市能源局负责,年内在上海、京津冀、广东、重庆等地安排榆林煤、榆林兰炭专题推介活动,推介榆林环保煤、洁净煤。由市招商局负责,包装策划一批兰炭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开展榆林兰炭产业转型升级招商活动。

       (二)加快行业准入。

       5.完成现有直立炉准入改造技术方案。由神木县牵头负责,相关县区和工信局、环保局参与,邀请相关专家,8月底前形成全市现有直立炉准入改造技术方案,并取得焦化行业协会认可。

       6.推进兰炭企业尽快通过行业准入。由市工信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研究以奖代补政策,对取得行业准入的兰炭企业按照准入时间给予一定资金奖励,8月上旬前提出具体政策措施报领导小组审定,确保年内有8家以上企业通过行业准入

       (三)加强基础研究。

       7.完成大容量电站锅炉掺烧兰炭试验研究。由市能源局负责,委托西安热工院,研究大容量煤粉锅炉对兰炭的适应性,为电站锅炉安全、经济、环保的燃用中温兰炭、低温兰炭提供理论和试验依据。8月底前完成试验室研究并形成研究报告,10月中旬前完成中温兰炭掺烧现场试验并形成研究报告。

       8.完成兰炭作为民用清洁燃料研究。由神木县及神木三江煤化公司负责,委托煤科院、环科院等国家权威机构,研究榆林兰炭替代优质无烟煤作为民用清洁燃料的可行性,9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并通过专家评审。

       (四)加大科技创新。

       9.完成榆林市煤化工产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由市科技局负责,市质监局配合,依托榆林市煤化工产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整合榆林学院、国家煤及盐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已有科学仪器设备及人才、技术资源,完成榆林市煤化工产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年内投入试运行,为市内煤炭、兰炭企业及相关单位提供仪器设备使用、委托测试、定向检验等科学仪器设备共享、产品检测等服务。

       10.设立榆林市兰炭产业科技信息共享平台。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科技局、工信局配合,设立榆林市兰炭产业科技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兰炭科技信息数据库,整合信息、技术及专家资源,提供难题诊断、文献检索、科技查新等服务。

       11.推广现有直立炉升级改造技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县区配合,筛选一批现有企业运行稳定、效果良好的工艺技术,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以专利许可补贴等形式,年内完成2-3项技术推广应用。

       12.完成现有直立炉干熄焦及兰炭余热利用试验研究。由府谷县京府煤化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与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理工大学等单位合作开发现有直立炉干熄焦及兰炭余热回收利用技术,8月底前完成技术方案论证,10月底前完成现场试验并形成试验报告,年内形成推广方案。

       13.完成现有直立炉煤气全循环试验研究。由榆神工业区能源科技中心负责,研究试验现有直立炉焦炉煤气全循环工艺,9月底前完成技术方案论证,10月底前建成试验装置,11月底前形成研究报告,年内形成推广方案。

       14.启动焦炉煤气制LNG技术研究。由榆神工业区能源科技中心负责,调研比选国内已有焦炉煤气制LNG工艺技术,启动相关试验研究或引进工作,11月底前形成榆林现有直立炉提纯煤气制LNG工艺方案。

       15.完成现有直立炉干熄焦及利用富CO2气提纯焦炉煤气试验研究。由府谷县奥维加能焦电化工有限公司负责,9月底前完成至少1台现有直立炉干法熄焦改造试验,10月底前完成利用富CO2气提纯焦炉煤气试验研究并形成研究报告,同时根据试验成果,形成现有直立炉焦炉煤气全循环可行性研究及工艺技术方案。

       16.完成低阶煤分质利用技术中试试验。由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负责,9月底前完成工艺方案论证,年内完成中试试验并形成相关研究试验报告,力争尽快突破粉煤干馏工业化试验。

       17.完成高含尘量荒煤气除尘技术攻关。由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年内完成移动式固定床除尘技术和气相、液相相结合的综合除尘技术工业化试验攻关,并形成相关研究报告。

       18.完成煤焦油全馏分加氢制环烷基油工业化技术研发。由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年内完成25万吨/年煤焦油全馏分加氢制环烷基油工业化技术研发及工艺包编制工作,年内完成项目立项、环评、场平等前期工作,2015年正式开工建设25万吨/年煤焦油全馏分加氢制取环烷烃基础油示范项目。

       19.启动粉煤低温干馏-气化-LNG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由府谷县三联煤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年内完成粉煤蓄热式低温干馏中试,同时启动兰炭气化与焦炉煤气共同合成LNG中试。

       20.推进陕西水森寅能源有限公司煤炭高效综合利用多联产工业示范项目。由横山县政府负责,积极推进煤炭高效综合利用多联产工业示范项目,年内完成高温静电除尘验证试验,力争取得项目批复,具备开工条件。

       21.设立榆林兰炭产业中试基地。由榆神工业区管委会负责,在榆神工业区内设立榆林兰炭产业中试基地,首期占地500亩左右,免费提供试验用地,并在项目审批、资源配置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各类企业和研究机构投资建设煤炭热解中试装置,推动大型煤炭热解多联产项目率先落地榆林,占领国内中低温热解产业制高点。

       22.引进先进可靠煤炭热解示范装置。由榆林能源集团牵头组建合资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引进国富炉中试装置,8月上旬前完成中试装置建设方案及商务谈判,力争9月底前开工建设,年内建成试验主装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密切跟踪国内大型煤炭热解装置研发和建设情况,适时引进先进示范装置。

       23.支持市内粉煤干馏试验研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财政局和相关县区配合,研究提出支持市内粉煤干馏试验的资金支持、环境保障等政策措施,推进粉煤干馏试验研究工作。

       (五)打造特色品牌。

       24.完成榆林煤质量等级分类及榆林兰炭(含兰炭制环保型煤)省级标准制定。由市质监局负责,10月底前形成初稿,年内基本完成。

       25.启动煤焦油加氢产品标准制定。由市质监局负责,8月底前研究提出煤焦油加氢产品标准制定工作方案。

       26.启动“榆林煤”、“榆林兰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由市煤管站负责,市工商局配合,年内注册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并形成商标管理、使用的具体意见和办法。

       (六)强化顶层设计。

       27.聘请成立榆林市兰炭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专家委员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7月底前提出专家委员会聘请名单,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28.出台榆林市兰炭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7月底前提交领导小组审定后印发执行。

       29.研究出台《榆林市兰炭产业发展政策》。由市发改委牵头,根据新形势、新变化,研究提出榆林兰炭产业发展的规划目标、布局调整、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等一揽子政策措施;10月底前完成政策初稿,11月底前提交市政府研究。

       四、保障措施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依据年度计划工作分工及时限要求,抽调骨干力量,组建专门班子,制定详细计划,按照项目管理和推进模式,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快资金拨付。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要细化工作流程,增强服务意识,8月上旬前下达2014年度第一批投资计划和专项资金拨付计划。

       (三)加强项目策划。各成员单位要密切跟踪国内外煤炭热解技术发展动态,结合自身实际,谋划一批大型煤炭中低温热解多联产项目。

       (四)强化督查推进。强化工作衔接,各责任单位要按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项要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审定;严格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要按月召开联席会议,听取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转型升级相关工作;强化督查督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月通报一次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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