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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省计量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
榆政发〔2014〕9号
时间:2019-02-21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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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3〕10号)精神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计量基础建设,增强计量服务和保障能力,提高计量监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省关于计量事业发展要求,以服务和建设幸福榆林为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重点围绕增强计量基础建设、提升服务和保障能力、强化计量管理水平、完善诚信计量体系等四项工作,进一步加快计量事业发展,为榆林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科学计量:到2020年,新建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40项,总量达到120项,满足市级重点项目和企业量值溯源的需求;新建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40项,平均每个县累计达到10项,保证县级技术机构基础项目全覆盖。

       (二)民生计量:到2020年,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及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方面使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依法设置的计量技术机构对民用四表(电表、水表、燃气表、热能表)强制检定全覆盖;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和商品过度包装平均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引导1000家服务业单位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创建300家诚信计量示范单位。

       (三)能源计量:到2020年,全市综合能耗3000吨标煤以上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受检率达到100﹪;全市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用能单位实现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实现全市综合能耗1万吨标煤以上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常态化;搭建全市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公共服务平台。

       (四)工业计量:到2020年,建立起满足以能源化工为主的计量检测服务平台,指导重点能耗企业建立在线、动态和智能仪器等过程控制测量仪器的量值溯源技术和方法,实现计量活动贯穿企业生产全过程,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计量技术研究。开展流量(液体、气体)在线监测、医用快速检测设备量值溯源等计量技术研究,积极参与国家、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制修订工作。

       (二)加强计量基础建设。加快市级检验检测校准基地项目建设,积极探索与国家能源化工基地发展相适应的国家、省级计量检测实验室建设,完善市、县两级计量技术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满足食品、农产品生产安全、医疗安全、贸易结算、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领域检测项目工作需要。

       (三)提升服务和保障能力。加大项目经费投入,更新和增设计量检定(校准)项目种类,拓展业务覆盖面,提升检定(校准)服务能力;加强计量管理和技术机构队伍建设,不断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规范工作行为,提升检测技术和管理水平;发挥行业协会的技术作用,定期组织开展计量比对,保证量值准确可靠。

       (四)完善量值溯源体系。按照“省级高精尖、市级较全面、县级保基础”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全市量值溯源体系。

       市级技术机构:立足地方产业特点,建立本市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满足企业生产和产品检测、煤矿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能源计量、环境保护等领域量值溯源需求;增设一等铂电阻温度计量标准装置、大口径液体流量标准装置、机动车安全性能和污染物排放检测设备检定装置、液化天然气(LNG)加气机检定装置、三相电能表检定装置,完善F2等级大砝码检定项目。 

       县级技术机构:立足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等强检项目,兼顾服务农业生产、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与民生相关的计量器具的检定,建立相应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满足量值溯源需求;逐步完善大吨位电子汽车衡、砝码天平、民用四表等检定项目。

       企事业单位:立足行业(企业)计量技术基础,提高计量检测能力,建立符合生产加工、工艺控制、能源计量等计量标准,满足量值溯源需求。

       (五)提高计量管理水平。

       1.加强法制计量管理。加快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建设,提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水平;健全计量标准申报、考核、审批制度,不断完善我市量传体系,提高溯源能力;加强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的考核与监督管理。

       2.强化民生计量监管。加强对食品安全、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与百姓生活、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的计量监督,有针对性开展计量专项检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加强能源计量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强化能耗限额标准实施情况监督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加强对能源资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分析、使用和管理。

       4.突出安全计量监督。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使用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和完善计量器具管理制度,重点强化对矿用粉尘浓度仪、可燃气体报警器、呼出气体酒精测试仪、人体辐射剂量仪等安全类计量器具的监管。

       5.打击计量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对重大计量违法案件的快速反应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计量器具制造环节监管,加大市场抽查力度和覆盖面,严厉查处制造销售带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能效虚标和商品过度包装等行为。

       (六)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

       继续在集贸市场、加油站、商店(商场)、医疗卫生行业等服务领域推行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加快建立诚信计量分类监管、诚信计量信用信息收集、发布、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计量失信“黑名单”等制度。在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领域,建立以经营者自律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的三位一体诚信计量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将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计量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制定促进全市计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科学规划、统筹考虑、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同时加强年度实施计划与规划的衔接,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夯实部门责任。

       各级政府、各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把计量工作纳入经济工作全局。质监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计量发展规划的实施,统筹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技术基础建设;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能源化工、装备制造产业节能计量测试能力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工业信息化产业发展所需计量基础设施建设;科技部门负责计量科研项目立项和科研成果推广;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安防产品、雷达测速设施及公路超限超载、集中收费等所需计量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用于污染物及废弃排放物检测所需计量技术能力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筑节能计量检测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管;水利部门负责水资源节约利用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安全计量检测技术能力建设;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配合搞好计量检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药械安全计量检测技术能力建设。政府其他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搞好系统内计量检测基础建设。

       (三)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重视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基础建设,增加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的投入,对集贸市场在用衡器、镇(乡、街道)和村(社区)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常规医疗计量器具、民用四表免费检定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所需经费逐步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要对城市能源资源计量、产业计量测试建设给予政策和资金倾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计量人才队伍建设给予扶持。物价部门要制定促进计量工作发展的合理价费政策。

       (四)深化宣传教育。

       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和省政府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普及计量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强化计量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作用,提高全社会对计量工作的认识。

       (五)强化评估考核。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落实《省政府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和本实施意见的工作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进行检查考核。

       榆林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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