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榆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
榆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政发〔2011〕66号)精神,设立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二)将原承担的涉及食品安全和检验检测监管职能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承接省政府下放的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二)承担全市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推进名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依法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依法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四)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发布市级推荐性农业地方标准规范,管理企业标准备案,负责管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归口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实施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以及计量校准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
(六)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依法对为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技术机构监督管理。
(七)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管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
(八)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九)承办市政府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政秘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保密、新闻发布、机关制度建设、政务公开、信访、安全保卫、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编制和组织实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局计划、财务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制度;编报预决算并下达预算;管理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和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及内部审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职业资格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评及公务员考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三)法制科
负责本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初审、证件申办、发放、年审等管理工作;负责市局机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初审工作;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负责本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宣传工作。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管理全市系统科研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和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监督管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组织协调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四)质量科
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全市质量奖励工作;建立并实施全市产品质量诚信制度;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负责全市名牌产品认定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的统计工作。
(五)标准化科
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具体负责全市推荐性农业地方标准规范的立项、审查、编号和发布;指导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全市标准化信息工作和WTO/TBT通报咨询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计量科
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申报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立项计划;管理市以下计量标准的建立、考核;管理计量器具修理许可证的发放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监督管理;组织量值传递和计量校准、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负责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
(七)认证监管科
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校准机构和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负责能效标识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计量监督管理。管理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等资质认定、认可工作;负责对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认证有关的中介服务和技术评价行为。
(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充装、使用、检验检测各环节的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并进行统计分析;按行政许可分级范围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考核发证;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
(九)监督与许可管理科
拟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制度;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拟定全市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纤维监管科
负责全市羊毛、羊绒等纤维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防寒制品、服装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纤维收购、加工、销售、仓储等环节的违法行为。
四、人员编制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编制4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副县级)兼监察室主任1名;总工程师(副县级)1名,总检验师(副县级)1名;科长10名,副科长4名,正科级纪检监察员1名。
五、附则
(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党群机构网站
政府机构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中省驻榆单位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