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榆林市2014年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9日
榆林市2014年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4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快我市各县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增长,特制定榆林市2014年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二、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市城镇化领导小组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对各责任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提出年度考核初步意见,经市政府审定后公布考核结果和奖惩情况。
三、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进行。
四、考核奖惩
(一)考核。县区和市直各相关部门分开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完成目标任务得满分,单项记分不超过原分值;未完成任务则按比例扣分,扣至零分为止。
(二)奖惩。对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且排名前三名的县区
和市直部门,市政府予以表彰;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且排名后三名的县区和市直部门,市政府通报批评。
五、考核期限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附件:榆林市2014年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
附件
榆林市2014年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
一、县区人民政府(100分)
(一)共性指标(60分)
1.对本辖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负有领导责任,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综合协调、组织推进和指导工作。(10分)
2.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召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相关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工作会议,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实际问题。(10分)
3.与本辖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单位逐级签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任务书》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政承诺》,落实任务,夯实责任。(10分)
4.组织本辖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每年对于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的检查不少于四次,检查项目的覆盖率达到100%,杜绝项目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10分)
5.宣传贯彻建设项目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中、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辖区的项目建设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措施,编制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计划并按计划落实。(10分)
6.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现场环境整治,按照 “创建”的有关环境污染、噪音污染的要求,抓好现场施工、临街围挡等。(10分)
(二)个性指标(40分)
1.榆阳区政府: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大类12项,共完成投资135300万元;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40分)
2.神木县政府: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4大类35项,共完成投资149435万元;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40分)
3.府谷县政府: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大类12项,共完成投资31135万元;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40分)
4.定边县政府: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大类54项,共完成投资180666万元;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40分)
5.靖边县政府: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9大类16项,共完成投资69418万元;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40分)
6.横山县政府: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大类17项,共完成投资95676万元;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40分)
7.绥德县政府: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4大类40项,共完成投资78214万元;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40分)
8.米脂县政府: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大类14项,共完成投资18715万元;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40分)
9.佳县政府: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大类30项,共完成投资36781万元;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40分)
10.吴堡县政府: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大类8项,共完成投资17900万元;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40分)
11.清涧县政府: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5大类37项,共完成投资55405万元;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40分)
12.子洲县政府: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大类27项,共完成投资25418万元;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40分)
二、市直各部门(100分)
(一)市城镇化建设管理办公室。
1.负责市直部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推进和指导工作。(20分)
2.牵头制定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工作目标、年度计划。(25分)
3.牵头制定完善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规定。(10分)
4.组织开展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20分)
5.做好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工作的年终考核工作。(25分)
(二)市建规局。
1.研究制定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快捷审批的绿色通道的办法。(50分)
2.指导县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工作,搞好规划服务。(50分)
(三)市国土资源局。
1.负责制定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的土地供应计划,指导县区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土地供给计划;(40分)
2.做好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用地的上报工作;(30分)
3.积极向中省争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的用地指标。(30分)
(四)市发改委。
1.制定全市县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长远规划和近期规划。(10分)
2.指导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申报审查工作,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库。(20分)
3.及时办理各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初步设计等相关手续。(20分)
4.按照业务职能划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指导工作。(25分)
5.按照业务职能划分,对县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两场”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每年的专项检查不少于2次,项目检查覆盖率达到100%。(25分)
(五)市财政局。
1.及时下达和拨付中、省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的建设补助资金;(30分)
2.按时足额保证落实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市级配套资金;(30分)
3.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级配套资金的申报工作,并按月足额拨付县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省、市配套资金;(20分)
4.对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20分)
(六)市审计局。
1.对县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安全运行进行审计的监督检查;(40分)
2.配合中、省审计机构来榆审计县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30分)
3.组织县区审计机构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开工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工作。(30分)
(七)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供电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文广局、市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1.按照业务职能划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指导工作。(50分)
2.贯彻执行中、省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业务职能划分,对县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每年的专项检查不少于2次,项目检查覆盖率达到100%。(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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