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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畜牧兽医局
来源:榆林市畜牧兽医局
  
时间:2024-07-26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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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和省市有关畜牧兽医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畜牧业、畜禽种业、兽医事业、饲料饲草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起草有关畜牧兽医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二)推进全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全市畜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加快生态畜牧业全产业链建设。组织实施畜牧业标准化生产及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培育、保护畜产品品牌。指导做好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全市畜牧业统计和分析工作。组织全市畜禽养殖、屠宰、饲料、饲草生产等情况调度,预测发布畜牧业经济运行情况、畜产品价格及市场供求情况等信息。指导全市畜牧兽医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

(四)负责种畜禽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全市畜禽品种结构调整、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畜禽新品种培育和引进推广工作。

(五)指导全市饲料工业生产、饲草良种体系建设、饲草种植加工利用。负责全市饲料生产经营、饲草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畜牧兽医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并监督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负责市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承担并组织实施畜禽定点屠宰监管。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负责畜禽及其产品的产地、产品认证。负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兽医器械及兽用生物制品等养殖投入品和动物及其产品运输监督管理。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负责执业兽医、中兽医和动物诊疗机构等兽医医政工作。

(八)负责全市畜牧兽医投资管理。提出畜牧兽医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起草全市畜牧兽医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拟订畜牧兽医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畜牧兽医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畜牧兽医投资项目,负责畜牧兽医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九)推动全市畜牧兽医科技进步。推动全市畜牧兽医科技体制改革和畜牧兽医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畜牧产业技术体系和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畜牧兽医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十)指导全市畜牧兽医人才工作。拟订全市畜牧兽医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兽医教育和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畜牧兽医科技人才培养和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一)牵头开展全市畜牧兽医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畜牧兽医涉外事务,参加政府组织开展的畜牧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畜牧兽医援外项目并承担监管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畜牧兽医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级畜牧兽医相关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畜牧兽医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1.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以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数字化、社会化、市场化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加快畜牧业全产业链建设,聚焦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培育产业新质生产力,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2.加强畜牧业投入品、生鲜乳和畜禽养殖、屠宰等各环节监督管理,持续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十五)职责分工。

1.与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职责分工。市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市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市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市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市兽医兽药、畜禽屠宰、畜产品质量、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的执法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市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执法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调度、牵头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市畜牧兽医局密切配合做好畜牧兽医方面执法工作。

2.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畜牧兽医局负责动物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动物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市畜牧兽医局负责动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动物产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服务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畜禽养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政秘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机关后勤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评聘、劳动工资和干部教育、管理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拟订全市畜牧兽医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兽医教育、职业技能开发、畜牧兽医科技人才培养、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工作和群团组织工作。

(二)畜牧科。宣传贯彻执行有关畜牧、饲料饲草行业的法律法规。起草畜牧、饲料饲草行业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畜牧业、饲料饲草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指导畜牧业标准化生产、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和饲料饲草生产。提出全市重大畜牧产业、饲料饲草产业发展建设与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建议并组织实施,构建现代畜牧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承担全市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畜禽新品种培育和引进推广工作。指导全市种畜禽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市本级种畜禽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市畜牧业信息化建设和畜牧业生产、饲料饲草统计监测工作,预测发布畜牧业经济运行情况、畜产品价格、饲料饲草产品价格及市场供求情况,指导全市畜牧兽医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指导全市畜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畜牧科技成果转化及新技术引进与推广工作。指导全市畜禽产品品牌培育、保护和发展工作。指导全市做好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三)兽医科。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兽医行业的法律法规。起草兽医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市动物疫病防控规划。负责全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指导协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负责全市畜禽定点屠宰监管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饲草、兽药及兽用生物制品等养殖投入品和动物及其产品运输监督管理。负责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药、兽医器械、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和兽医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工作。负责全市畜禽产地、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屠宰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兽医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承担兽医兽药、畜禽屠宰、畜产品质量、动物卫生、饲料饲草等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承担兽医行业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发展规划科。拟订全市畜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畜牧兽医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起草全市畜牧兽医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拟订全市畜牧兽医投资规模、方向和扶持畜牧兽医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畜牧兽医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并组织项目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系统财务、资产及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指导全市畜牧兽医行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全市畜牧兽医对外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

三、单位概况

单位负责人:康玺东

办公地址:榆林市榆阳区上郡北路324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12-222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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