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和《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免试就近、划片招生、信息公开”的原则,为平稳有序做好我县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且没有注册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七年级招生对象为2025年完成小学六年义务教育且具有本县学籍的学生。
二、学位供给
城区12所学校提供一年级学位2640个、6所学校提供七年级学位3456个。农村学校提供一年级学位400个、七年级学位600个。
三、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全县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报名时间段为7月1日0时至7月10日24时。适龄儿童少年凭身份证号码只能填报一所学校,不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学校重复报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登录“秦务员”APP 或陕西政务服务网“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府谷县户籍在片区内有房选择“房户一致”类型填报;府谷县户籍在片区外有房,选择“房户不一致”类型填报;府谷县户籍在城区无房(含租房)选择“其他”类型填报。非府谷县户籍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跨省随迁”“跨市随迁”或“市内跨县随迁”类型进行填报。
(二)网上审核
招生学校和教体局对网上报名学生提交资料开展逐一审核,采取“边报名、边审核”的动态审核机制。
(三)线下入学报名
线上审核未通过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申报学校招生要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将转为线下登记报名。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按照户籍和房屋类型需填写《府谷县2025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线下入学申请表》,向所在学校(园)提供相关纸质材料。
(四)线下资格审查
线下入学所提供资料经毕业学校(园)初审后,形成一、七年级资审花名册,一年级由教体局组织招生学校进行集中审核,七年级由教体局安排资审小组进行审核,对存疑对象或招生管理系统无法比对的房产、户籍等信息,教体局将协同纪委监委、公安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各社区和相关学校进行联审。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督查,公安局负责学生户口信息核查,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大产权房屋核查,各社区负责小产权房屋全覆盖入户核查。
(五)录取报到
县教体局将在开学前一周内完成录取、编班等工作。届时法定监护人可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录取情况。凡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四、优待政策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县委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引资及重点企业聘用管理和技术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优先考虑入学。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校(园)长是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学校(园)的招生资审报名工作。各镇幼儿园大班幼儿就近升入当地一年级就读;六年级毕业生一律就地升入本校或本镇七年级就读,所在镇未设初中学校的六年级毕业生可到邻近乡镇学校或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明确房户要求。迁入府谷县户籍、所购买房产等有关政策按照2024年10月9日县教体局发布的《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5年及后续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夫妻双方一方和子女户籍在县外,另一方户籍在本县内以及在我县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外县籍干部职工子女,按府谷县户籍对待。
3.规范片区录取。若在同一片区内,学生人数较多、学位不足时,招生学校和教体局将在片区内由近及远先后录取,直至录满为止,该片区内未被录取的学生分流到相对就近学校就读。试行片区直升政策,从2025年起,凡填报第一小学、第二小学,且连续就读满六年,小学毕业后可直接升入第二中学就读。教师子女报读非父母亲任教学校的,在同一类型内优先考虑入学。
4.注重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合理引导学生家长按片区就近入学,避免盲目择校。严格落实控辍保学报告制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园)要掌握未申请入学学生去向,及时登记上报。
5.加强工作监督。各学校(园)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法定监护人所填信息、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资料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未尽事宜,由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监督电话(基教科0912-8755513;督查审计科0912-8726699)。
附件:
1.府谷县2025年一年级招生计划及住房片区划分
2.府谷县2025年七年级招生计划及住房片区划分
3.府谷县2025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线下入学申请表
4.线下入学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附件1
府谷县2025年一年级招生计划及住房片区划分
招生学校 |
片区划分 |
招生班级 |
提供 学位 |
备注 |
府谷县 第一小学 |
南至天府路,西至人民南路(公安局北畔坡西巷向北通往杨瓦西路),北至杨瓦西路,含杨瓦村、马家沟、官井社区周边,东路社区周边,造船厂周边。 |
1 |
44 |
连续就读满六年,可直升入第二中学就读 |
府谷县 第二小学 |
东至畔坡西巷(公安局北畔坡西巷向北通往杨瓦西路),南至人民中路,西至新尧渠(含新尧渠、原府中坡居民),闫家洼村、石畔路居民,砖瓦厂周边。 |
2 |
88 | |
府谷县 第三小学 |
东起府州巷(原中医院巷)延伸至赵石尧上巷(含兴安家园、聚泰家园、生产资料家属房),北从建设路延伸至氮肥厂旧家属房,西至孤山川。 |
8 |
352 |
|
府谷县第四小学(原三幼校区) |
东至中区一路(温馨家园西),西至崇塔村,北至赵石堡新村。 |
10 |
440 |
一年后到四小本部就读 |
府谷县 第五小学 |
惠泉水务公司至水地湾(含盐沟、花石峁居民)。 |
4 |
176 |
|
府谷县第六小学(新建) |
东至孤山川(向北延伸至呈兴嘉苑),西至中区一路(温馨家园西)。 |
6 |
264 |
|
府谷县 第八中学 |
新府山区域,府州古城周边,高家窨则村及周边。 |
3 |
132 |
|
府谷县 明德小学 |
东至陕蒙能源加油站(原小河川加油站),西至华龙桥东,南至孤山川。 |
10 |
440 |
|
府谷县华阳九年制学校 |
南至建设路,西至陕蒙能源加油站(含火电厂沟、大石板沟、张家塔、福泽圪蛋居民,焦化厂、电石厂、电厂家属房等)。 |
6 |
264 |
|
府谷县 前石畔九年制学校 |
东至十字街(人民南路),西至府州巷(中医院巷),包括前石畔村民、红城家园、铁厂家属房及紧邻附近居民)。新尧渠社区墩梁巷平房1至45号。铁厂平房,东兴路西侧居民。 |
8 |
352 |
|
府谷镇学区大沙沟小学 |
南至建设路,西至陕蒙能源加油站(含火电厂沟、大石板沟、张家塔、福泽圪蛋居民,焦化厂、电石厂、电厂家属房等)。 |
1 |
44 |
|
府谷镇学区沙后河小学 |
温李河村、沙后河村,贺家畔村、院家峁村、苍贺峁村、桑园梁村,汽车站周边。 |
1 |
44 |
|
合计 |
60 |
2640 |
附件2
府谷县2025年七年级招生计划及住房片区划分
招生学校 |
片区划分 |
招生 班级 |
提供学位 |
备注 |
府谷县第二中学 |
东至千佛洞,西至原府中坡(从前石畔学校东侧至烟草巷延伸至新府路),北至杨瓦西路(具体为杨瓦西路至杨瓦东路)。 |
16 |
864 |
|
府谷县第四中学 |
东至孤山川(含呈兴嘉苑、世纪花园、鑫域首府、颐佳华府、中汇一二期,高家湾村、念沟湾村、贾家湾村,新区一二期经济适用房),西至崇塔村,北至赵石堡新村。 |
12 |
648 |
|
府谷县第五中学 |
惠泉水务公司至水地湾(含盐沟、花石峁区域居民)。 |
8 |
432 |
|
府谷县第七中学 |
东至陕蒙能源加油站(原小河川加油站),西至温李河,南至孤山川。 |
12 |
648 |
|
府谷县第八中学 |
南以杨瓦西路和杨瓦东路为界(含新府山区域、紫玉小区、西海巴峁、朝阳小区、闫家洼、府州古城周边),西至新华路。 |
8 |
432 |
确有需要可提供午餐 |
府谷县华阳九年制学校 |
东以原府中坡(从前石畔学校东侧至烟草巷延伸至新府路)为界,包括新华路以南,南至孤山川,西至陕蒙能源加油站(含火电厂沟居民)。 |
8 |
432 |
|
合计 |
64 |
3456 |
学校(园): 年级: 班级: |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监护人 |
|||
户 主 |
身份证号 |
与学生关系 |
|||
户口簿号 |
联系方式 |
||||
户口簿地址 |
|||||
现居住地址 |
|||||
意向学校 名称 |
|||||
户籍和房屋类型 |
1.□府谷县户籍片区内有房 2.□府谷县户籍片区外(城区内)有房 3.□府谷县户籍无房(含租房户) 4.□随迁子女片区内有房 5.□随迁子女片区外(城区内)有房 6.□随迁子女无房(含租房户) | ||||
相关证明 证件资料 |
1.户口簿; □有 □无 | ||||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书(小产权房附带6个月的水、电、燃气等票据);□有 □无 | |||||
3.其他资料(□居住证、□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工作证明、□社保证明)。 | |||||
学校(园) 审核意见 |
班主任(签字): 校(园)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教体局 审核意见 |
审核人: 年 月 日 |
附件4
线下入学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序号 |
资料名称 |
相关要求 |
1 |
线下入学申请表 |
只能填报一所学校。 |
2 |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
复印件需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户主页在上,本人页在下。 |
3 |
房屋产权证明(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
需提供近6个月的水、电、燃气等缴费证明原件资料。 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作房产依据: 1.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有购房正规合同的(在建房、建成未交付、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房屋除外,已入住房优先于未入住房)。 2.适龄儿童少年与祖父母同住且祖父母有房产的。 |
4 |
其他情况提供资料 |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亲不在同一户口的,须提供夫 妻双方结婚证。 2.无法认定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时,须提供公安 机关或社区出具的法定监护人认定证明资料。 3.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被抵押的,可凭购房合 同原件、购房时银行付款凭证原件和银行出具的房产抵押证明等材料参加资审。 4.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购买他人小产权房的, 须提供银行付款凭证(对存疑对象,学生所在学校〈园〉班主任和分管副校〈园〉长要入户核查,经确认后签署意见并补全资料,按规定时间报送招生学校资审点,无法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房)。 5.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还需提供居住证、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社保证明中的任意一项。 |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6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党群机构网站
政府机构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中省驻榆单位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