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2月3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2-3599910
传真:0912-3599910
通讯地址:榆林市高新区兴达路市生态环境局3楼法规科
邮编:7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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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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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甲基精氨酸及其 衍生品生产项目 |
榆林高新区 |
陕西神农医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天亿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内容有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发酵室以及其他公辅设施等,采用平行批式发酵工艺生产甲基精氨酸(L-NMA和ADMA),设计年生产25批次,年产单甲基精氨酸(L-NMA)3.05kg、不对称双甲基精氨酸(ADMA)0.57kg。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4万元,占总投资的5.96%。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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