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A 类
签发人:杨树武
曹海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林下中药材发展的建议》(第290号)收悉。提案深刻分析了发展林下中药材产业的重要意义,精准指出了当前我市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存在的资源开发不足、技术支撑薄弱、产业链条不完善等关键问题,并提出了具有很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宝贵建议。提案内容详实、分析透彻、建议中肯,对我市进一步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做强做大林下中药材产业,促进南部县区产业振兴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政策支持的建议
(一)规划引领方面。我市已将林下经济纳入乡村振兴、林业产业发展等相关规划统筹考虑。目前,正在组织编制《榆林市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2024-2030年)》,其中将林下中药材作为重点发展产业,明确发展目标、区域布局、重点品种(如连翘、黄芪、酸枣等)和支持措施。该规划预计于年底前完成编制并印发实施。
(二)政策扶持方面。市级财政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已明确可对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项目予以支持。
二、关于强化技术支撑的建议
(一)产学研合作方面。我局已于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和省内外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如省林科院、省中药研究所)建立合作关系,在清涧、子洲等县建立了林下中药材试验示范基地,开展品种选育、仿野生种植、病虫害绿色防控、标准化生产等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二)技术服务体系方面。构建“市级专家团队+县级技术骨干+乡土专家(科技特派员)”三级服务体系。组建市级林下中药材产业技术服务专家组,定期下沉指导。
(三)强化县级技术推广机构力量。加大对基层农技人员、种植大户、合作社骨干的技术培训力度,计划年内组织开展专题技术培训。
三、关于延伸产业链条的建议
(一)初加工方面。支持在中药材主产区(如清涧、子洲)建设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的产地初加工中心(清洗、分级、干燥、仓储),解决“最初一公里”问题,减少损耗,提升初级产品品质。对符合条件的初加工点建设给予设备购置补贴。
(二)深加工与品牌建设方面。一是招商引资与本土培育并重。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中药饮片、中成药、保健品、化妆品生产企业;鼓励支持本地现有企业延伸产业链,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对新建或改扩建的中药材深加工项目,在用地、用能、审批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并视投资规模和带动能力给予奖励。二是打造区域公共品牌。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主产县,聚力打造“榆林林药”或“榆林道地药材”区域公共品牌。重点支持“清涧连翘”、“子洲黄芪”、“清涧酸枣”等特色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有机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提升品牌溢价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三是拓展销售渠道。支持企业、合作社参加国内外知名药交会、农产品展销会。大力发展中药材电子商务,支持在主流电商平台设立“榆林中药材”专区。推动与大型药企、连锁药店、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订单合作关系。完善产地市场体系。
四、关于加强宣传推广的建议
(一)活动推介方面。积极利用杨凌农高会、丝绸之路博览会、中医药博览会等省级以上重要展会平台,集中展示推介榆林林下中药材产品。计划在市级层面,结合丰收节等活动,适时举办“榆林林下经济(中药材)发展论坛”或专题推介会,邀请行业专家、企业代表、采购商共谋发展。
(二)媒体宣传方面。整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资源,在省市电视台、主流报刊以及学习强国、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传播,讲好榆林林药故事,展示产业潜力和优势,吸引社会资本和优秀人才关注与投入。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加快规划与政策落地。确保《榆林市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和配套支持政策尽快出台实施。
(二)强化资源普查与试点示范。进一步摸清南部县区适宜林下种植中药的林地底数,科学规划布局。继续支持清涧县等基础较好的地区深化发展,打造更多高标准的林下中药材示范样板基地。
(三)聚力科技与人才支撑。深化产学研合作,突破关键技术瓶颈,完善技术服务体系,培养本土技术人才。
(四)全力补链延链强链。重点在深加工和品牌营销上寻求突破,提升产业整体效益。
(五)加大宣传与市场开拓。持续提升榆林林下中药材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拓展多元销售渠道。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林下经济特别是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思路和方向。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榆林市的林下中药材产业必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为南部县区乡村振兴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强劲动能。恳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监督。
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0月25日
(联系人:郭岐军 电 话:1399227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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