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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市民政局
  
时间:2025-11-03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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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A  类

签发人:白云国

岳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养老护理培训平台提升养老服务人才水平的建议》(第6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将养老服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先后被列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和三大民生工程予以统筹推进,制定出台了多项政策举措,全力推进养老服务发展。主要工作举措是:

一、高位推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将发展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榆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多项重大规划行动进行高位谋划、统筹部署;二是市政府建立民生工程月度现场会议机制,将养老与教育、卫生工作确定为三大民生工程予以定期研究推进,三年来累计6次召开以养老为主题的民生提升工程月度现场会,重点研究全市养老问题,2022-2025连续四年,市政府将养老工作列入民生十件实事予以重点推进。三是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榆林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榆林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榆林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补助管理办法》、《榆林市关于推进社区食堂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和规范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等多项政策法规,全面优化了土地供给、税费减免、资金补助等一系列政策举措,畅通了运行机制。

二、专业引领,注重养老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等从业人员5300多名;二是建立了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榆林福源生活护理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两所省级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着力加速提档我市养老人才培训培养能力;三是率先在全省建立了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制度,分级分类按月予以岗位补贴,形成了有效的激励机制,近年来累计落实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615万余元。

三、因地制宜,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市委、市政府将加强医养结合工作列为全市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2020年将医养结合工作列为《榆林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建立了医养结合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机制,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2万元,同时按照入住老年人数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运营补贴。截止目前,全市共发展民办医养结合机构15家。同时,我市大力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医养结合水平,2020年启动实施了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升级改造三年行动,全面提升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的照护服务能力。先后对20多所公办养老机构进行了特护改造,确保有意愿入住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基本实现集中照护服务。并通过设立卫生室或与医院建立协作关系等方式,提升了14所乡镇区域敬老院的医养结合能力。我市持续推进乡镇敬老院、乡镇卫生院、农村互助幸福院和村卫生室医养融合改革试点工作,明确要求已经投入运营的城市日间照料中心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建立签约协作关系,开展医养融合。先后建立了36所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医养融合示范试点。今后,我们将持续加强与卫健等部门紧密协作,提升机构、社区医养融合水平,全面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确保到十四五末,我市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人才队伍更加壮大、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智慧应用更加便利、运行机制更加通畅,为老服务更加精准,全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提高。

专此答复,不妥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榆林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26日    

联系人:付钰,电话:8190932/1899222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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