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A 类
签发人:白云国
王二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榆林中心城区试点开展高品质养老服务的建议》(第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客观的反映了当前中心城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但同时也是全市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您提出的对策建议非常中肯到位。这也是我们积极努力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改革方向。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工作,将养老服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先后被列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和三大民生工程予以统筹推进,制定出台了多项政策举措,全力推进养老服务发展。主要工作举措是: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建立健全推进工作机制。一是将发展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榆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多项重大规划行动进行高位谋划、统筹部署;二是市政府建立民生工程月度会议机制,将养老与教育、卫生工作确定为三大民生工程予以定期研究推进。三是建立健全了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和常态化督查考核体系,增强了制度执行能力;四是先后制定出台各类政策,全面优化了土地供给、税费减免、资金补助等一系列政策举措,畅通了运行机制。
二是加强设施保障,实现社区养老多元供给。一是全面实施了城市养老阵地两年建设行动,建立了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五同步”机制,全市建成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54个,覆盖率达到92%;二是加快发展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区域协调指导等综合功能的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成56个,规划到2025年底,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60%以上。三是进一步强化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能力,全面启动社区食堂建设,截止目前已建成投运88个;四是着力打造以发展农村互助幸福院为主要模式的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共资助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2472所,覆盖率达到83.3%。
三是聚焦长效机制,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一是聚焦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市级层面全面提升了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补贴和运行补贴标准,基本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运行成本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二是聚焦养老服务质量管理,持续实施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达标工程,全面排查整治存在安全隐患和未达标事项213条。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方式,全面启动了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年内将实现所有养老机构星级管理;三是聚焦提升综合监管能力,建立多部门联动协同机制,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了养老服务信用责任清单,顺利完成了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下一步我们将:一是持续优化养老服务制度建设。坚持围绕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推动市县两级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充分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活力。二是持续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坚持规划引领,加快推动社会福利院迁建工作,争取在各方支持下,购置盘活大型民营养老机构闲置资源,改造成以综合性社会福利院、失能失智老年人养护院、精神卫生福利中心三位一体、分区管理的市级民政福利园区。健全完善以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食堂、农村互助幸福院为基础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更加充分、均衡、优质。三是持续推进养老服务智慧建设。坚持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为抓手,加快建成全市智慧养老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无缝链接各类需求与供给资源,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养老服务精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
总之,我们将持续构建以人为本的养老服务体系,确保到十四五末,我市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智慧应用更加便利、人才队伍更加壮大、运行机制更加通畅,为老服务更加精准,全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提高。
专此答复,不妥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榆林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26日
(联系人:付钰,电话:8190932/1899222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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