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A 类
签发人:杨向喜
杨树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米脂岩盐资源开发利用的建议》(第6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米脂县岩盐资源开发方面
2023年,市政府印发了《榆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明确米脂县是我市岩盐产业重点发展区和重点开采区之一,鼓励米脂县积极探索岩盐矿山绿色开采新技术、盐工业发展新机制。我市已支持米脂县获取岩盐采矿权2个,分别为: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米脂县姬家峁岩盐矿、生产规模36万吨/年,榆林市米脂县张家湾石盐矿、生产规模120万吨/年。目前米脂县岩盐资源开发稳定有序,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关注岩盐资源开发市场需求,统筹做好岩盐资源开发利用,保障矿产资源供应稳定。
二、关于支持米脂县完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2021年,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南北县市区对口帮扶工作的通知》;2023年,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南部县产业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若干意见》,这些文件中都对县市区园区建设提出了要求,给予积极支持。“十四五”以来,我市累计为米脂县产业园区争取苏陕资金562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400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700万元,用于标准化厂房、园区道路、孵化中心、检验检疫及公共服务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安排市级南北县市区对口帮扶资金2400万元,支持米脂县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园区管理平台等项目建设。下一步,我市将坚持问题导向、市域统筹、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以提升园区自身发展能力为目标,大力实施园区提质增效行动,加大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等项目支持力度。
三、关于支持大型省属企业落户投资项目推动米脂盐化产业聚集方面
米脂县产业园区化工产业发展区在黄河干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建盐化项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禁止在黄河干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等有关要求。2023年,市政府批复的《米脂县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年)》明确“园区要巩固升级特色农产品加工、基础化工两大重点产业,只对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项目进行就地改造,不得新上化工项目;加快培育壮大新型建材产业、轻工制造、装备制造等产业,配套发展汽车服务业和商贸物流服务业”。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支持米脂县产业振兴,按照市政府批复的《米脂县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年)》,支持鼓励陕投集团等大型省属企业在米脂县投资发展非化工类的新型建材、轻工制造、装备制造等产业项目,加快米脂县产业园区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榆林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9日
(联系人:王一博 联系电话:0912-389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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