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610800MB29219970/2024-00163 | [ 主题分类 ] | 文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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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政府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号 建议的答复函 |
类 别:B 类
签发人:高小峰
杨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石峁遗址保护利用中面临若干问题的议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文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常设机构统筹管理遗址区划内所有事务的问题
石峁遗址文化旅游区自建成以来,神木市各部门协调统筹、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已经初步建立。神木石峁遗址管理处也正在进一步梳理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研判,建立各管理主体的责任清单,努力做到权责分明、管理有序的良好局面。同时,我局将以石峁申遗工作为抓手,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赴山西陶寺、浙江良渚等国内同类遗址进行考察调研,了解其管理模式,借鉴其经验,形成调研报告,报请市政府,力争从根本上解决管理机制不顺的问题。
二、关于进一步厘清景区管理权和运营权的问题
石峁遗址文化旅游区由石峁遗址和高家堡古镇组成,当前石峁遗址区域内仅外城东门地点具有展示利用的条件,秉持“有效利用”的理念,石峁遗址外城东门已对外开放,具体工作中由石峁遗址管理处负责管理,目的在于防止文物保护市场化,确保文物安全。神木市文旅集团负责石峁遗址文化旅游区商业运营。
三、关于加快移民搬迁工作的问题
石峁遗址保护区域内移民搬迁涉及民生领域,本着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神木市委、市政府已经组建工作专班负责移民搬迁,计划在未来逐步开展本项工作,确保移民搬迁工作利于文物保护的同时,也有利于区域内群众安居乐业。
四、关于加快启动设立专门性研究机构工作的问题
石峁遗址考古发掘以来,引起学界普遍关注。2023年4月国家文物局局长李群同志调研石峁遗址指出要设立石峁研究院负责石峁研究工作。经过多方努力,榆林市编办暂拟将石峁文化研究院按石峁遗址管理处挂牌单位对待,增设2个内设机构。目前,榆林市编办已邀请省编办赴神木进行调研。我局将与神木市石峁遗址管理处加强联动,积极做好协调沟通对接工作,加快推进机构设立工作。
五、关于统筹解决管理机构人员不足问题
石峁遗址由石峁遗址管理处负责管理,现有在编在岗干部19名,公益性岗位人员8名承担着遗址的日常保护管理和博物馆的运行,面对管理机构力量不足的问题已经面向社会招聘相关专业人才,2024年拟招聘4名在编人员以解决管理机构力量不足的问题。
六、关于党委部门和政府自主答复提案的问题
石峁遗址作是榆林市重要的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实证。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多次提案是对石峁发展的关怀,石峁提案的相关建议为石峁发展提供了思路,有助于形成群策群力的良好局面。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努力将好的建议转化为政策,推动石峁遗址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文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9月20日
(联系人:马树梅,电话:0912-389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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