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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和新增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来源:榆林市财政局
  
时间:2025-01-15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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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在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榆林市财政局局长  朱继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榆林市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和新增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今年以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指导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统筹推动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以及省市稳增长促发展措施落地见效,全力推动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在经济平稳增长基础上,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在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上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推动全市各项事业取得新成效的同时,需新增加支出,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对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予以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情况。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综合财力较年初预算增加45.1亿元,主要是盘活存量资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拟增加安排支出45.1亿元,重点用于保障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等方面支出。其中:市本级增加支出40.4亿元,主要用于民生保障、科技创新、城市更新、科创新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项目支出;对县市区转移支付预算拟增加安排支出4.7亿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城市更新、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详见附件1、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调整情况。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5亿元,较年初预算增收15亿元(主要是榆阳区小西沙片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出让收入增加),使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11.5亿元,基金预算财力较年初预算增加26.5亿元。拟增加安排支出26.5亿元,全部用于小西沙片区棚户区改造支出。(详见附件1、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调整情况。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2.1亿元,较年初预算增收2.1亿元,主要是市政府煤矿股权分红增加收入。拟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亿元,同时调增安排市级国企专项补助10.75亿元,相应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国企注资及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0.75亿元。(详见附件1、2)

对上述支出预算调整事项,建议在市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市本级2024年预算支出基础上进行如下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增加45.1亿元(其中市本级增加40.4亿元,对县市区转移性支出增加4.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增加26.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增加2.1亿元。

支出预算调整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二、开发区预算调整情况

(一)榆林高新区预算调整情况。2024年,榆林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6亿元,与年初预算持平;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87亿元,较年初预算减少9.2亿元,主要是高新区南区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0.05亿元,与年初预算持平。综合算账,总财力较年初减少9.2亿元。预算调整建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减少9.2亿元,相应调整减少支出预算9.2亿元。预算调整后,当年预算实现收支平衡。(详见附件3)

(二)榆神工业区预算调整情况。2024年,榆神工业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8.7亿元,较年初预算超收0.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亿元,较年初预算减少4.7亿元;计划调入资金3.2亿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9.3亿元,较年初增收2.8亿元。综合算账,榆神工业区财力较年初增加1.5亿元。预算调整建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0.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4.7亿元,调入资金增加2.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1.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2.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0.3亿元,调出资金增加2.5亿元。预算调整后,当年预算实现收支平衡。(详见附件4)

三、2024年新增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

(一)2024年新增政府债券及使用要求。

2024年,通过市县共同努力,我市共争取债券资金123.1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53.8亿元,专项债券69.35亿元。

省财政厅在下达新增债券资金时要求,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优先用于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教育、水利、医疗健康及社会保障等项目;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田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型基础设施等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公益性项目以及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等。

(二)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方案。

1.新增一般债券资金安排方案。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一般债券53.8亿元,全部分配到市县,其中市级33.01亿元,县市区20.79亿元。

市级新增一般债券33.01亿元,主要用于榆林学院科创新城校区主体工程10亿元、城区学校建设3.8亿元、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2.83亿元、榆林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库0.8亿元、购置新能源公交车(智能调度系统改造)0.5亿元、国道307靖边东坑至定边彭滩段改建1亿元、大锦高速1亿元、智能调度中心基础设施建设0.2亿元、医院建设及设备购置1.9亿元、市图书馆设备及图书采购0.5亿元、市能源装备质量安全与能效检测实验中心项目0.4亿元、市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基地项目0.09亿元、现代农业科技实验楼0.8亿元、“四馆两中心”建设项目3亿元、子吴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0.17亿元、横山区城区雪亮工程建设0.42亿元、智慧交管1.35亿元、老年大学新校区改扩建0.6亿元、党校新校区附属工程及智慧校园1亿元、科创新城市政基础设施1.5亿元、中科院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榆林分院建设1亿元、高新二小人防0.15亿元。转贷县市区20.79亿元,由各县市区严格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安排使用,并报同级人大审议。(具体项目及预算调整情况详见附件5)

2.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安排方案。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专项债券69.35亿元,其中分配市级12.8亿元,具体项目为: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2亿元、榆林市第三医院(榆林市传染病医院)2.3亿元、延榆高铁8.1亿元、陕甘宁盐环定扬黄定边供水提升改建牛宋王泵站工程0.4亿元,转贷县市区56.55亿元。

按照省上有关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项目申报要求和评审结果,省厅已将额度全部确定到具体项目,并成功发行专项债券,建议按照发行结果进行安排。(具体项目及预算调整情况详见附件6)

(三)预算调整方案。

今年,全市新增债券资金123.15亿元(一般债券53.8亿元、专项债券69.35亿元),全市年初预算中已提前测算安排45亿元(一般债券10亿元,专项债券35亿元),其中:市级年初预算中已提前测算安排新增一般债券10亿元,并报市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

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建议在市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基础上,全市财政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增加78.15亿元,其中: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增加43.8亿元。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23.01亿元,列“地方政府债务收入”科目;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23.01亿元,预算支出功能科目详见附件5。转贷县市区的一般债券20.79亿元,在市级“债务转贷支出”科目中反映。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增加34.35亿元。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12.8亿元,列“地方政府债务收入”科目;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12.8亿元,预算支出功能科目详见附件6。转贷县市区的21.55亿元专项债券,在市级“债务转贷支出”科目中反映。

(四)切实发挥债券资金作用。

为切实发挥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行政府债券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决策部署,确保置换政策及时有效落实落地;二是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各项规定,持续加强资金管理,不断规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三是进一步发挥专项债券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加强项目储备,健全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完善项目建设和运营全过程监管,强化项目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统筹安排财力,足额落实还本付息资金,坚决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2024年调整预算表(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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