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8日在榆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榆林市财政局局长 王道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全市及市级财政决算情况
202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决落实市委各项部署,严格执行市人大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全力以赴稳经济、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推改革,有力服务和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市财政运行总体良好。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18.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3%,剔除政策性减缓税收等不可比因素后,可比增长1.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24.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3%,增长11.7%。
2.收支平衡情况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8.9亿元,加上中省对我市的各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46.6亿元、政府一般债券收入59.4亿元、上年结余102.6亿元,以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348.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576.3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4.7亿元,加上我市上解中省支出5.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4.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9.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473.9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相抵,累计结余102.4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全市当年财政收支实现平衡。
(二)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市级(含两个开发区,下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2.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7%,下降8.3%。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55.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6.9%,增长4.7%。
2.收支平衡情况
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2.2亿元,加上中省各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46.6亿元、县市区上解收入58.1亿元、政府一般债券收入59.4亿元、上年结余8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94.2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026.5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5.9亿元,加上上解中省支出5.1亿元、补助县市区支出494.4亿元、转贷县市区政府一般债券支出23.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7亿元、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2.8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940.6亿元。
收支相抵,2024年市级累计结余85.9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3.市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4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8亿元,按照市政府决议决定等,预算执行中全部使用,主要用于防汛救灾及灾后重建等。
4.市本级“三公”经费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三公”经费决算5446.5万元,较上年下降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8.5万元,公务接待费62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53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80.2万元。
5.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4年,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余额140.6亿元,当年使用78.7亿元。年底补充45.4亿元,年末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07.3亿元。
6.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中省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446.6亿元。其中:税收返还-18.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419.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5.4亿元。剔除在市本级列支的资金外,再加上市本级财力安排的转移支付,市财政下达县市区转移支付资金494.4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316.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80亿元,有效弥补了县市区收支缺口,促进了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三)全市及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78.4亿元,加上中省补助、上年结余、政府专项债券收入等165.6亿元,收入总计244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40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资金、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29.6亿元,支出总计169.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4.4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2.6亿元,加上中省补助、上年结余、政府专项债券收入等155.2亿元,收入总计207.8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5.5亿元,加上补助县市区、转贷县市区政府专项债券支出等104亿元,支出总计149.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8.3亿元。
(四)全市及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7.4亿元,加上中省补助收入0.1亿元、上年结余20.5亿元,收入总计158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7.4亿元,调出资金72.3亿元,支出总计119.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8.3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2.1亿元,加上中省补助收入0.1亿元、上年结余20亿元,收入总计52.2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8亿元,加上补助县市区支出0.2亿元,支出总计1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6.2亿元。
(五)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0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9.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0.3亿元。
(六)全市和市级政府债务有关情况。
2024年,全市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10.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53.8亿元,市级使用33亿元,转贷县市区20.8亿元,主要用于农业、教育、交通、医疗健康、乡村振兴等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专项债券57亿元,市级使用12.8亿元,转贷县市区44.2亿元,主要用于市政和园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交通基础设施、农林水、生态环保、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等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公益性项目。
2024年,全市发行再融资政府债券18.7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5.6亿元,市级使用2.6亿元,转贷县市区3亿元;专项债券13.1亿元,全部转贷县市区。再融资债券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
2024年,全市各级财政偿还政府债务本金23.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5亿元,专项债务17.3亿元。
2024年,省上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776.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37.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38.6亿元。截至2024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744.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25.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18.8亿元。
市级债务限额374.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50.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24亿元。市级政府债务余额36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46亿元,专项债务114亿元。
全市和市级政府债务余额未突破省上下达的债务限额。
二、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一)扭住关键突出重点,重大决策部署保障有力。全力以赴拉动有效投资,安排3亿元重大项目前期费,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统筹“四位一体”资金223亿元,支持延榆高铁、榆林学院新校区、城市更新等重大项目建设。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11亿元,推动“两重”建设顺利推进、“两新”工作扎实开展。发行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23.2亿元,支持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市政基础设施、生态治理、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建设。推动消费焕发新活力,发放电子消费券1.68亿元,拉动社会消费89亿元。落实支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支持“陕北榆林过大年”、“清爽榆林”等系列促消费活动。多措并举助企纾困,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43.3亿元,积极开展停产半停产企业帮扶解难,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全年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5亿元,占政府采购规模的81.1%,累计为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贷款4.13亿元。强化财金协同联动,设立10亿元招商引资产业基金,培育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修订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设立7支子基金,出资18亿元投资项目60余个,带动投资总额超400亿元。新增担保业务55.9亿元,累计减免担保费0.9亿元。健全银行贷款风险补偿体系,推动金融资源向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领域精准配置,累计撬动银行发放贷款2.3亿元。
(二)完善政策优化供给,现代产业体系加速构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全市科技支出20.3亿元,同比增长3.6%,持续加大科技研发、产品中试、人才引进投入力度,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融合”。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统筹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资金45.6亿元,发挥产业基金引导撬动作用,围绕全市10条重点产业链,持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推进乡村振兴,统筹安排衔接资金23.9亿元,落实土地出让收益6.5亿元,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千村光伏行动,推动村集体经济“消薄培强”。支持实施旱作节水农业、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机械化等,守牢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推进生态持续好转,统筹安排30.3亿元,支持打好“五大攻坚战”,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落实清洁取暖运行补贴、实施老旧柴油货车淘汰等奖补政策。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下达南部县转移支付资金57.6亿元,持续激发县域活力。安排南部县产业振兴专项资金12亿元,支持全产业链项目建设。安排“一县一大事”补助资金12亿元,推动县域经济提质增效迸发活力。
(三)节用裕民靶向发力,民生社会事业持续改善。下达各类促就业资金8.2亿元,撬动创业担保贷款2.2亿元,城镇新增就业3.42万人。严格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全年投入资金158亿元,促进各类教育事业提质培优。下达45亿元支持养老、医保、优抚、残疾人、困难救助等社会事业发展,持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统筹各类资金28.3亿元支持西交大一附院榆林医院建设、过敏性鼻炎防治等工作,筑牢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第一道防线。落实26.2亿元支持重点文旅项目、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文物保护等,持续培育“陕北榆林过大年”、“清爽榆林”文旅品牌,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支持长城、黄河、长征三大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市图书馆、文体馆顺利建成开放,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安排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2.1亿元,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
(四)强化监管守牢底线,重大风险防控有力有效。落实“三保”保障清单、预算编制、执行监控、财力弥补、风险评估、债务防范、应急救助和考核问责等八项机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地方财力和库款保障能力,全市“三保”总体保障良好。大力争取中省化债政策支持,累计争取12.3亿元政府债券置换存量隐性债务,6.4亿元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到期法定债务,有效缓解当期化债压力。督促县市区妥善处置和化解债务风险隐患,连续六年超计划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全市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制定市属公立医院投入机制和债务化解方案,筹集化债资金5.6亿元,助力医院轻装前行。依托榆林金资公司收购处置不良资产16.7亿元,有效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统筹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开展煤矿、危化、储煤场、液化石油气瓶等42个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以及采煤沉陷区、煤层火烧区风险隐患大核查,大力支持地质灾害、农村公路隐患治理,推进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五)深化改革强化管理,财政治理水平稳步提升。分类制定市县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完善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制定科创新城财政体制改革方案,激发园区内生动力,推动科创新城高质量发展。完善通用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制定中心城区绿地养护管理支出标准、党政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支出标准,强化支出标准应用,推动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加强绩效管理,对市级部门支出、县市区财政综合管理、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优化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出台《榆林市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十九条措施》和《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管理的意见》,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持续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建立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推动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聚焦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等6个重点领域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全力维护财经秩序。
2024年,全市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能源价格波动影响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财源建设亟待加强;保“三保”支出、重点领域刚性支出不断增长,财政收支平衡压力不断加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偿债压力凸显;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仍需加强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聚焦“八场硬仗”、“二十件大事”,认真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激发和提振内需,加大惠民生、增后劲投入,积极应对财政运行中的困难挑战,上半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1-6月,全市地方财政收入256.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4%,下降19.8%,主要是受煤炭价格下降、上年补缴耕地占用税抬高基数等因素影响;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111.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7%,下降17.6%。全市财政支出525.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5%,增长1%;市本级财政支出142.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下降2.1%。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3%,下降9.8%;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下降69.1%,全市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进度放缓。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1%,增长2.8%;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7%,增长115.4%,主要是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支出增加较多。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下降72.5%,主要是因为神木市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在上半年集中入库抬高基数;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增长35倍,主要是市属国有企业利润收入提前入库。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下降77.5%,主要是上年同期神木市向国资集团等公司注资抬高基数;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下降4.1%。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6.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8.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5%。
上半年,全市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3.2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5.2亿元,新增专项债券41亿元(6.8亿元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再融资债券25.2亿元,置换债券11.8亿元。
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强化收支管理,保持财政平稳运行。积极应对收入下降严峻形势,加大收入组织力度,深化财税协同和部门联动,依法依规应收尽收,努力稳定收入质量,1-6月税收收入占比82.7%,位居全省前列。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额度122.1亿元,较上年增长10.2%,争取置换专项债券11.8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16.4亿元,为支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更多财力补充。同时,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适当支出强度,靠前发力加快资金下达使用,全市“三保”支出235.2亿元,执行进度51.8%,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等支出科目分别增长213.9%、8.1%、5.7%,有力有效保障了重点领域资金需求。
(二)夯实财政支撑,助力经济回升向好。充分发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扩投资、促消费积极作用,下达政府消费券补贴资金1.5亿元,推动“两重”“两新”落地落实。安排资金90.4亿元,支持延榆高铁、榆林大学、城市更新等重大项目建设。发行专项债券41亿元,有力保障西南热电、府谷民用机场等项目建设。全力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落实资金20亿元,支持设立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统筹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资金46.3亿元,推动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调整。下达资金0.5亿元,支持工业转型升级、羊绒毛和兰炭金属镁等产业发展。贯彻落实中省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减免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税费16.5亿元,助力培育更多更优的经济增长点。延续执行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优惠政策,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亿元,占比71%,为中小企业增订单、添动力、稳预期。新增担保业务规模29.3亿元,支农支小业务占比98.8%,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中小微企业。
(三)落实重大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统筹各类涉农资金39.7亿元,支持旱作节水农业、高标准农田、抗旱救灾、乡村振兴等工作,加大优势产业发展培植力度,促进村集体和农民“双增收”。统筹“一县一大事”、南部县产业振兴等各类资金30亿元,支持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不断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下达资金10.6亿元,支持榆溪大道东延伸等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落实资金16.6亿元,支持清洁取暖改造、国土绿化行动、污染防治攻坚等工作,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
(四)聚焦群众关切,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安排教育资金28.9亿元,全力保障中心城区学校、榆林学院二期主体工程等项目建设,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投入资金39.2亿元,支持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做好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民生保障,持续提高养老保障水平,推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下达资金30.5亿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基本医疗保障能力、中医药发展、过敏性鼻炎防治、市级公立医院化债等工作,持续提升全市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安排资金5.6亿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支持开展系列文旅活动、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等。统筹资金3.8亿元,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持续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
(五)筑牢风险底线,提升发展韧性质效。严格落实“三保”保障清单和预算审核机制,常态化开展县市区“三保”预算执行监控,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持续加强政府债务源头管控,严格执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用足用好中央置换债券、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等化债政策,推进一揽子化债方案落实见效。加快融资平台转型升级,全面启动6家平台公司退出工作,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规范化运作,不断提升自我造血能力。安排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经费0.4亿元,着力化解重大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六)坚持先立后破,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启动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工作,明确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落实习惯过紧日子、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等领域改革举措,不断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三个“非必要”原则,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重点。研究制定市级物业费、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等支出标准,不断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开展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20个市级重点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强化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质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当前,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仍面临诸多挑战,财政收入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完成全年既定目标任务需要继续努力。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持续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支持扩大有效需求,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助力经济回升向好,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榆林新篇章提供坚实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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