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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榆林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时间:2023-04-04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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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中共榆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榆法委发〔2022〕2号)《榆林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榆法委发〔2022〕3号),现将我局2022年以来本单位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意识

我局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指导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推进依法治市,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把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纳入修订后的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的责任清单,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法治建设工作做到了年初有规划,实施有步骤,推进有督查,年底有总结。

二、依法认真履行,发挥金融助推经济职能

(一)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全面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着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制定《榆林市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2022年度重点工作专项行动方案》,推动企业信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四贷促进”金融服务站和“首贷中心”建设;二是围绕考核内容,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获得信贷相关指标进行动态监测,实时掌握企业信贷情况,促进企业获得信贷压时限、降成本、优服务,提升企业信贷获得率和企业群众获得感,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运用金融科技建立风险评价模型,实现“不见面申请”,努力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三是2021年我市获得信贷营商环境工作在全省考核评价排名第三,连续两年进入第一方阵。

(二)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一是进一步完善组织机制。成立“榆林市财政金融风险化解委员会”,印发《榆林市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问责办法》(榆政办发〔2022〕37号);起草《榆林市财政金融风险化解委员会(金融)办公室工作规则》《榆林市农村中小银行机构不良贷款专项清收处置行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各项工作稳妥推进。二是持续化解银行不良贷款。积极稳妥开展涉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担保)清收工作、化解府谷担保圈,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实现双降。截至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1.56%,较年初下降0.37个百分点。三是取得省上表彰通报。10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陕政字〔2022〕69号),我市被评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诚实守信金融生态环境、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成效较好的地方。”

(三)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一是充分发挥防非处非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作用。在集中宣传活动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七进”宣传,通过陕北说书、陕北秧歌、发放宣传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网站、微信、抖音、快手等宣传工具,广泛普及防非处非知识,从源头遏制违法金融活动。二是扎实推进平安榆林创建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线上借助陕西省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平台常态化监测企业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下组织开展处非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活动,存量案件建立“一案一策一专班一台账”办理机制,对重点人群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在冬奥会、全国“两会”、省十四次党代会、省十七运以及党的二十大期间实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和“日报告”“零报告”,及时处置了集资参与人信访群访风险苗头。三是有序推进非法集资及重点案件处置工作。2022年度,非法集资刑事立案1起,涉及群众103人,涉案金额536万元,案件总体可控;61起存案销号率20%,现存案件(含新增)挽损率33.91%、较上年度增加1.28个百分点,兑付率26.74%,较上年度增加1.77个百分点。2022年度榆林处非工作被省局考核为第一档次。

(四)强化地方金融监管。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通过现场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视频会议、中心城区宣传、专题宣讲培训并发放手册等多渠道相结合的方式对地方金融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政策文件的宣传培训教育,积极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二是落实信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市场主体承诺制度,组织辖内地方金融组织开展主动型信用承诺,上传67户地方金融组织信用承诺书。根据《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及日常监管要求,对我市地方金融组织开展信用评价,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截至年末,有8家地方金融组织被评为A类机构,19家地方金融组织被评为B类机构,1家地方金融组织被评为C类机构。三是组织开展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完善监管流程、制度建设,联合县区金融办(服务中心)对全市融资担保、小贷、典当行开展2022年度现场检查,共检查机构58家,通过建立台账、约谈高管和下发风险提示等方式督促整改。出具检查底稿46份,下发风险提示函6份。四是持续做好审核变更批复及年审工作。共受理审核完成3家小贷公司、3家典当行变更批复。组织开展辖内地方金融组织2021年度年审工作,共受理审核小贷公司年审材料19家;典当行年审材料9家。

(五)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一是完成金融机构考核,统筹30亿元财政性资金向考核优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移存,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激励;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周报、月通报、县区信贷投放季通报和信贷投放增长缓慢约谈制度;建立重点产业链主办行制度,印发重点产业链项目清单;联合相关部门、县区举办政银企对接会12次以上,印发普惠、绿色、涉农信贷产品信息册和金融惠企纾困政策100条,切实推动信贷产品和政策落地有声;兑现“再贷款+财政贴息”2021年度奖补资金4343.22万元(累计兑现近1.2亿元奖补资金),调动地方法人银行支持中小微、涉农经营主体积极性。二是优化榆林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功能。通过与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实现数据互通、接入税务数据、实现中省“信易贷”数据互联互通等,强化数据归集,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平台移动端及微信小程序,扩大平台适用范围。与榆林农商银行联合建模实现全流程“一键放贷”,优化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和体验感。截至年末,平台入驻金融机构45家,入驻企业74595家,融资需求93.36亿元,成功撮合595笔、77.98亿元,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三是提升融资担保公司服务能力。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与银行进行深度合作,扩大融资担保覆盖面。截至年末,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户数34937户,在保余额179.27亿元,同比增长60.75%,融资担保放大倍数2.87倍,积极履行代偿义务,担保代偿6.89亿元。四是积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完善政策、及时兑现奖补资金1135万元,优化企业上市挂牌政策环境。建立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周报制,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推动宇恒股份于2月份在新三板成功挂牌,德林荣泽于5月份晋级新三板创新层并筹备申报北交所;陕能股份深交所主板上市完成证监会两轮反馈意见答复,顺利通过发审委初审。

三、存在问题

在法治建设领域,接下来的工作中将着重关注:一是我局有多名法学专业人才,如何发挥他们的作用做得还不够好;二是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深入程度有限,需要更多开展立体化、互动式的理论宣讲,推动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三是对法治国家、法治榆林、法治政府建设的调研开展不充分,需作为重要内容深入研究,做实做细。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认真履行单位职能,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战略,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最多跑一次”原则,进一步规范及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简化行政权力服务事项,提高工作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金融工作有机结合,促进我市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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