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政财资环发〔2025〕61号
靖边县财政局: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预算的通知》(陕财办资环〔2025〕32号),及市林草局《关于申请拨付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林场巩固提升任务)的函》(榆政林函〔2025〕170号),经审核研究,现下达你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林场巩固提升任务)600万元(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下达
请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接收转移支付指标,并通过一体化系统完成预算下达等工作。该项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99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二、有关要求
(一)加快资金分解下达工作。请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2021〕30号)《关于〈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陕财办农〔2023〕46号)等文件规定,做好资金分解下达和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请认真对标对表中央一号文件、省委一号文件要求,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督促相关部门加强产业项目论证选择和组织实施,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推动产业项目明显提质增效。认真落实陕西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陕财办农〔2022〕68号)等文件要求,突出街接资金支持重点,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三)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组织预算执行中,请你们对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对照绩效目标做好对下分解、评价考核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预算表
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欠发达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预算表 | |||
县区 | 下达金额(万元)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
靖边县 | 600 | 2130599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榆林市财政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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