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政财资环发〔2024〕48 号
靖边县财政局、定边县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预算的通知》(陕财办资环〔2024〕39号),及市林草局《关于申请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林场巩固提升任务)的函》(榆政林函〔2024〕149号),经审核研究,现下达你们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万元(详见附件1),用于支持欠发达林场巩固提升。请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接收转移支付指标,并通过一体化系统完成预算下达等工作。该项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资金分解下达工作。请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2021〕30号)《关于〈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陕财办农〔2023〕46号)等文件规定,做好资金分解下达和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请两县认真对标对表中央一号文件、省委一号文件要求,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督促相关部门加强产业项目论证选择和组织实施,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推动产业项目明显提质增效。认真落实陕西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陕财办农〔2022〕68号)等文件要求,突出街接资金支持重点。
三、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此次下达的衔接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省财政厅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最后,请严格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合理安排,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同时要认真扎实开展绩效评价,严格按照绩效目标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预算表
榆林市财政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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