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现对至今未接受处理、未提供被扣留车辆的合法证明、未补办相应手续的2025年6月30日之前违法、事故车辆信息进行公告。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不来我大队接受处理并领取车辆的车主,其车辆由我大队移交有关单位做以下处理,处理后所得款项全部上缴国库。
一、未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将由有关部门进行公开拍卖,由新车主办理牌证等有关手续。
二、非法拼装的机动车辆一律拆除,拆除后以废品处理。
三、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强行报废。
四、为了减少车主损失,希望尽快前来我大队接受被查扣车辆的处理。
特此公告
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二大队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1: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二大队2024年前涉案未取自行车依法公告信息表
附件2: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二大队2022年前涉案小型汽车依法公告信息表
附件3: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二大队2024年前涉案摩托车依法公告信息表
附件4: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二大队2025年前涉案五类车依法公告信息表
附件5: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二大队2025年前涉案摩托车依法公告信息表
附件6: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二大队2024年前涉案五类车依法公告信息表
附件7: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二大队2025年前涉案小轿车依法公告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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