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防消联勤工作会议安排和省、市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榆林市防消联勤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防消联勤内容
聚焦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目标任务,推动火灾预防与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相融合,在满足灭火救援人员编组编成基础上,科学安排灭火救援战斗员发挥“防火”与“灭火”的最佳效能,探索推行常态化“防消联勤”工作机制,提高“灭火救援、防火巡查、消防宣传”为一体的综合能力。
二、防消联勤人员
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在消防救援指战员中选取消防员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经培训后,按照计划分片区、分时段开展防消联勤工作。人员名单随后进行公示。
三、具体工作事项
(一)防火巡查。结合灭火救援熟悉辖区工作,开展以“小单位、小场所”为主的非消防执法行为的防火巡查。
(二)消防宣传。结合火灾发生规律和特点,开展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为主的服务型、公益性消防知识普及。
(三)消防培训。结合辖区单位场所需求,开展以灭火和疏散逃生为主的公益性消防培训。
四、接受群众监督
人员统一持有工作证件、驾驶具有国家消防救援队伍统一标识车辆、着消防救援队伍制服戴帽。工作中规范言行举止,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改进群众工作方法,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912-3739208
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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