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深化“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按照《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行动方案><陕西省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方案><陕西省深化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字〔2024〕3号)《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梳理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和第四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工作,现将《榆林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第四批)》。
榆林市司法局
2024年9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党群机构网站
政府机构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中省驻榆单位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