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7日,神木市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报送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就地改造项目验收结论的函》,认为神木电化就地改造项目投资大、进度较快、效果较好,内部改造及外部居民搬迁后企业的主体设备装置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不存在敏感源,安全防护距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要求,社会风险和个人风险均在可以接受区内,可以通过验收。我办在接到审验函后,征求了市危化企业搬迁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的意见。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均回复无意见。按照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验收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0〕40号)有关要求 ,现将神木市人民政府验收结论,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的反馈意见进行网上公示。如对验收结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榆林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榆林市人民政府2号楼412室,联系人:刘强强,电话:0912-3890353)提出书面反馈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1.神木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就地改造项目验收结论的函》
2.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就地改造项目验收结论意见的函、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就地改造项目验收结论意见》的复函、市住建局关于回复陕西煤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就地改造项目验收结论意见的函
榆林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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