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政财教发〔2019〕97号
有关县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贫困学生资助专项资金(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预算的通知》(陕财办教[2019]130号),经研究,现下达2019-2020学年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资金预算(详见附件1),列报“2050302中专教育”功能分类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市本级列“50902助学金”,县(区)级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补贴标准每生每月30元。所需资金,省属学校由省级财政负担;市县学校,省财政补贴96%,其余部分由市县按照民生八大工程比例负担。请专款专用,抓紧拨付,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主动公开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贫困学生资助专项资金(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预算表(总表不发)
2、贫困学生资助专项资金(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绩效目标表
榆林市财政局
2019年7月19日
榆林市人民政府主办 市政府办公室承办 市政务信息化办公室建设管理
网站标识码:6108000003
陕ICP备06001574号
陕公网安备 61080202000190号
办公地址:陕西省榆阳区青山东路1号 联系电话:0912-3893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