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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支行内设职能科室11个,党群工作机构4个,直属机构2个,具体为:
  (一)职能科室11个
  1、办公室:组织协调本行日常办公,组织重要工作会议,承办有关法律事务、文秘、信息综合、外事、档案、保密、信访、新闻报道等工作。
  2、货币信贷管理科:负责辖区各项货币信贷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银行间同业拆借、债券等金融市场的管理;负责与辖区金融监管机构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根据有关规定,参与防范和化解辖区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辖区金融稳定。
  3、调查统计科:负责辖区经济金融信息的统计、分析,围绕货币政策决策,对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及经济金融运行中的深层次、重大问题进行跟踪研究,提供决策建议;负责信贷征信管理及有关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向当地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4、会计财务科:负责辖区人民银行会计财务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检查,承担本级和所辖县支行的财务管理、固定资产、基建和大额采购的管理工作;负责会计核算、支付清算、票据交换和银行账户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5、科技科:负责辖区人民银行系统的科技建设和管理,承办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维护等技术服务工作;协调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
  6、货币金银科:负责辖区货币发行、现金管理、金银管理、发行库管理和反假人民币工作。
  7、国库科:负责经理本级国库,组织管理辖区各级国库业务,监督管理代理行国库业务。
  8、内审科:负责辖区人民银行内审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对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及执行财务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人员的处理提出建议;并负责事后监督中心工作,对所在行会计、发行、国库、外汇等核算业务进行事后监督。
  9、人事科:按管理权限负责辖区人民银行干部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保险统筹、培训及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10、外汇管理科:承担辖区国际收支、资本项目、经常项目、外汇检查等外汇管理工作。
  11、保卫科:负责辖区人民银行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承担本行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党群工作机构4个
  1、党委办公室(与行政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组织党委会,承办党委日常事务工作,督办党委重要事项。
  2、党委组织部(与人事科合署办公):负责辖区人民银行系统党的组织工作、统战工作。
  3、纪检监察办公室:由原纪委办公室与监察室合并组成,负责辖区人民银行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4、宣传群工部:负责辖区人民银行系统宣传、工会、共青团、群众和机关党务工作。工会、共青团依据各自的章程设置。设宣传部、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团委,四个机构合署办公,统称为宣传群工部。
  (三)直属单位2个
  1、营业室(含清算分中心):负责办理账务核算、资金清算、银行账户业务;负责会计、电子联行、票据交换和支付系统的运行;负责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的实施及反洗钱案件的协查工作。
  2、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本单位的后勤保障工作。

单位地址:榆林市新建北路

联系电话:0912-3363963 0912-3363920

邮编: 71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