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榆林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榆林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资本市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抢抓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机遇,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根据《陕西省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结合《榆林市“十四五”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把推进企业上市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系统谋划、分类指导、梯度推进,政府做好支持服务,统筹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私募基金投资驱动作用、中介机构专业作用、行业管理部门指导作用,完善区域资本市场服务体系,强化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力争三年新增上市企业3家以上、“新三板”挂牌企业6家以上,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超500家,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超30家,市级上市后备企业超100家。有效扩大企业直接融资额,明显提高直接融资额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着力提升上市挂牌公司质量,及时防范和妥善处置上市挂牌公司退市风险;发挥上市(挂牌)公司在践行新发展理念中的排头兵作用,
引领带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资本市场服务体系。推动资本市场“四基地、两中心、一分站”落地运营,打造陕甘宁蒙晋交界区域资本市场投融资对接平台。深化与沪、深、北证券交易所等合作单位的战略合作,加强服务协同,强化企业联合培育,为上市后备企业提供咨询、顾问等服务。推动设立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榆林服务基地。(市金融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二)推动企业规范股改。聚焦重点产业链和园区培育企业及各类企业孵化载体孵化企业,推动集中股改,提供资本市场公益辅导与上市孵化。深入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专项行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股改,加大股改企业激励,将符合条件的股改企业及时纳入上市培育体系。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所在县市区政府之间的协调联动,全面推动、突出重点,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市金融局、市工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落实)
(三)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制定企业上市挂牌指南,为企业上市挂牌提供路径规划和操作指引。定期开展规模以上企业调研活动,进行业态分析,研究优质企业行业分布、所处产业链环节等,精准挖掘后备企业资源。各县市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将管理、服务、联络企业推荐进入市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指导企业接受资本市场培育和孵化。加强上市后备企业的动态管理和培育服务,定期发布市级上市后备企业名单,根据企业上市挂牌进度安排,遴选推荐进入省级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市金融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四)跟踪服务重点企业。紧盯与保荐机构签约企业,每年推荐上市辅导备案企业不少于1家,推荐新三板挂牌储备企业不少于2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向交易所做好宣传、推介重点企业工作。充分发挥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作用,用好企业政务服务绿色通道机制,加强对在审核、待注册企业的跟踪服务,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原则,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及时协调解决重点企业上市过程中所遇问题。(市金融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五)着力推动国企上市。推动落实国有企业综合改革,将上市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企业,督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严格落实。定期梳理国资国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引导国资国企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积极运用股权、债券等金融市场工具融资。紧抓融资平台整合契机,打造至少一家3A级国有企业。大力推进驻榆省企和我市各级国有企业市场化并购重组、独立或分拆上市。鼓励各级国有企业合作设立并购重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牵头,市金融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六)推动企业科创板上市。瞄准高端能化、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挖掘具有科创属性的企业进行重点跟踪、培育。出台激励政策,引进优秀科技人才,引导企业主动创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纳入上市培育体系,加强辅导培育,力争三年内实现科创板企业上市零的突破。(市金融局、市科技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七)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扎实推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加强与上市公司交流,发挥好上市公司作用。鼓励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等方式进行再融资,加大实体经济产业项目投资,引导上市公司在稳增长、促就业和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支持依法合规按程序迁入产业协同性强的市外上市公司。推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企业及时晋级创新层,为企业加快上市创造条件。(市金融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落实)
(八)大力发展私募基金。促进私募股权投资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参与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股权投资基金,为私募基金和后备企业提供“领投、跟投、接转”服务。推动设立市级上市后备企业股权投资基金,重点为新三板拟挂牌企业提供支持。加大私募基金对创业投资支持力度,引导和支持在关键技术、核心领域和自主创新等方面重点布局,支持秦创原(榆林)创新驱动平台、榆林市飞地孵化器建设。充分发挥秦创原(国际)路演中心榆林分中心、全景网榆林多层次资本市场路演中心功能,为各类路演对接提供信息技术和综合服务保障。(市金融局牵头,市科技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九)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按照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有关要求,将防范和处置上市公司退市风险关口前移,全面夯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加强风险日常监测、分析研判、协调指导及处置,做到上市公司经营、退市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扎实推进私募基金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严防名基实储、资金池、自融自用、侵占挪用基金财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市金融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落实)
(十)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开展资本市场服务上市后备企业系列活动,常态化办好“上市基层行”、“走进交易所”、投融资对接会、领导干部资本市场研修班、金融大讲堂等公益活动。大力开展金融招商工作,与全国知名投资咨询机构、创投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达成战略合作,引进中信证券等全国知名证券机构来榆开展业务。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鼓励引导企业坚守创业初心、坚持主业恒心,以上市为标准,严格规范运作,办一流企业、创一流业绩。(市金融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三、保障措施
(十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各县市区工作指导,持续督导各责任单位按时推进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完成上市挂牌目标。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建立健全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主抓领导和责任部门,切实做好企业上市挂牌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加强资本领域反腐败,
严肃查处突击入股、股份代持等涉嫌利益输送的违法违规行为。(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二)强化协调服务。建立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及时沟通政策、畅通信息、解决问题。加强与陕西证监局、各证券交易所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资本市场新政策,反映我市企业上市工作新情况。梳理企业政务服务诉求办理事项,指导各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及时高效为企服务。按照清单式管理要求,定期将企业上市进展、上市公司经营和风险防处、政务服务诉求及办理情况,通报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金融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十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要按照任务分解要求,明确工作举措,严格推进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本辖区上市挂牌任务。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年度分解工作任务,根据需要及时进行调度和开展考核。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培育上市后备企业数量、上市公司数量作为评价推动市场主体及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标,持续推动满足条件的企业入库培育,加快上市挂牌进程。严格落实企业上市、经营及风险防处的主体责任,鼓励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道德责任和时代责任。(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附件:榆林市企业上市挂牌目标任务分解表(2022—2024年)
附件
榆林市企业上市挂牌目标任务分解表
(2022—2024年)
序号 |
县市区 |
新增上市 企业数量 |
新增“新三板” 挂牌企业数量 |
省级上市后备企业数量 (动态) |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
1 |
榆 阳 |
1 |
|
|
1 |
1 |
2 |
3 |
2 |
横 山 |
- |
|
|
1 |
|
1 |
2 |
3 |
神 木 |
1 |
|
1 |
1 |
3 |
4 |
5 |
4 |
府 谷 |
- |
|
1 |
|
1 |
2 |
3 |
5 |
定 边 |
- |
|
|
|
|
1 |
2 |
6 |
靖 边 |
- |
|
|
|
1 |
1 |
2 |
7 |
绥 德 |
- |
|
|
|
|
1 |
2 |
8 |
米 脂 |
- |
|
|
|
1 |
1 |
2 |
9 |
佳 县 |
- |
|
|
|
|
1 |
2 |
10 |
吴 堡 |
- |
|
|
|
|
1 |
2 |
11 |
清 涧 |
- |
|
|
|
|
1 |
2 |
12 |
子 洲 |
- |
1 |
|
|
1 |
1 |
2 |
13 |
榆林 高新区 |
1 |
|
|
|
3 |
4 |
5 |
14 |
榆神 工业区 |
- |
|
|
|
|
1 |
1 |
合计 |
3 |
1 |
2 |
3 |
11 |
22 |
35 |
备注:1.省属、市属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同时计入所在县市区。
2.省级上市后备企业以省上市办所公布年度名单为准,市级上市后备企业以榆上
市办所公布年度名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