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宗局

来源:榆林市人民政府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具体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部署和指示。

       (二)研究提出我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具体政策,制定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对全市少数民族和宗教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的建议和意见;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

       (四)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加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规划,推动少数民族扶贫工作;积极争取各项民族经济发展资金,推动和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的发展。

       (五)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做好少数民族体育、文化、艺术、卫生、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承办相应事宜。

       (六)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范围内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制境外宗教敌对势力渗透;配合有关部门揭露和打击打着宗教旗号的邪教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七)管理全市民族识别和民族成份的鉴定;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八)指导各县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工作,协调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要问题。

       (九)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的使用工作,以及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安排使用。

       (十)推动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各民族和信教群众为信教群众为宗教和睦、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服务。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政秘科。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重要文件的起草、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报账和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协调搞好全市民族宗教干部和宗教职业人员的培训工作;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以及宗教界上层人士的安排使用工作。

       (二)民族科。负责宣传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工作理论;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工作条例》,妥善处理民族关系及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和重大问题,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调研制定民族聚居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性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的发展;做好少数民族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依法监督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协助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工作。

       (三)宗教科。负责宣传宗教政策、法规和宗教工作理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妥善处理宗教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和重大问题,促进宗教和睦、社会和谐;对宗教事务依法实施管理,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非法、违法宗教活动,抵御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调查研究宗教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政策性意见;审核、审批有关宗教方面的事项;帮助市级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协助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资格考核工作和有关宗教方面的对外交往活动;联系宗教界上层人士;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三、单位概况

       单位负责人:乔晓东

       办公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青山东路1号市政府2号楼9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12-3893004

       网址:http://mzj.yl.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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