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推荐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榆林市年度科技创新人物奖励办法》(榆政办发〔2018〕67号)的精神,我市将开展2022年度榆林市科技创新人物奖励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和办法
(一)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
2.候选人现仍在一线工作,必须是近五年,在重大关键技术研究、重大成果引进与集成推广等方面取得卓越成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前二等奖以上前两位人员、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以上人员、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首位人员等条件之一,且成果已在榆林转化并实现产业化,并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办法
榆林市年度科技创新人物奖励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中省驻榆单位推荐,填写《榆林市科技创新人物奖推荐书(2022年)》,并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价材料和佐证材料。
二、推荐程序
(一)候选人必须符合《榆林市年度科技创新人物奖励办法》中规定的要求。
(二)推荐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推荐单位应责成创新人物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内容:基本情况(摘自“候选人基本情况表”中的部分内容,公示姓名、从事专业、职称、工作单位、受教育情况。)、推荐单位推荐意见、候选人的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
三、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榆林市科技创新人物奖励评审的重要依据,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请各推荐单位按照“《榆林市科技创新人物奖推荐书(2022年)》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推荐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
推荐书应包括电子版和书面两部分。电子版推荐书请在榆林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l.gov.cn)和榆林科技信息网(http://kjj.yl.gov.cn)下载。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单位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推荐材料。纸质提名材料包括:推荐函1份,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未进行推荐前公示或未说明公示情况的不予受理;
(二)推荐单位需提交以下推荐材料:
1.推荐项目的书面推荐材料各一式12份,其中3份推荐书后附全套附件材料(1套材料为红章原件,其他为复印件),其余9份只要推荐书复印件即可,不要附件。要求普通A4纸打印,胶装成册,不另加封面。
2.电子数据1份。
3.请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3月15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送榆林市科技创新人物奖励评审工作办公室(榆林市科技局 合作与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芳 电话: 0912-3885790
地址:榆林市常乐路197号 榆林市科学技术局 316室
榆林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