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0160825732-G-2023-001396 | 发布日期 | 2023-06-23 16:24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
标 题 | 《榆林市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服务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1月28日,中共榆林市委、榆林市人民政府印发《榆林市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方案》(榆字〔2023〕10号),明确要建立重点项目代办机制。4月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陕政办法〔2023〕6号),明确要优化提升政务服务,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最大程度减跑动,推动项目审批更高效。4月21日,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榆林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五十条措施》(榆办字〔2023〕37号),明确要大力推行全流程代办服务。
按照市政府安排,市审批局起草了《榆林市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服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前期以审批局文件书面征求了14个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发改委等部门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形成《榆林市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服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分为正文、附件两部分。正文部分包括八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明确了制定《实施办法》的目的。第二部分是帮办代办服务的工作原则,包括自愿委托、无偿代办、合法高效、协同联动四项原则。第三部分是帮办代办的服务范围,包括项目范围和事项范围。第四部分是帮办代办的服务体系,包括建立帮办代办服务机构和专兼职的服务队伍。第五部分是帮办代办的职责分工,包括帮办代办机构、帮办代办员、审批职能部门和项目单位的职责。第六部分是帮办代办的服务流程,包括提前介入、受理委托、制定方案、指导申报、协调办理、跟踪反馈、办结归档和回访评价。第七部分是帮办代办的服务制度,包括协同服务、联席会议、通报调度、学习培训和考核奖惩制度。第八部分是是工作要求,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宣传推广等三个方面保障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附件部分有6个附件,一是《帮办代办服务委托协议》《帮办代办服务申请表》(附件1、附件2),双方达成帮办代办意向后填写。二是《帮办代办服务工作记录》(附件3),方便帮办代办员记录帮办代办过程。三是《帮办代办服务办结单》《帮办代办服务终止单》(附件4、附件5),项目办结或终止后填写。四是《帮办代办服务评价单》,用于征求项目单位对帮办代办服务的意见建议反馈。
三、主要名称解释
帮办代办服务机构是指市县两级依托本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投资建设项目帮办代办中心,帮办代办中心内同时设立代办总长,为项目单位提供便捷服务。
“专职+兼职”帮办代办员队伍是指市县两级帮办代办中心由专职帮办代办员组成,同时组建由市级部门业务分管负责人、各县市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首席代表的兼职帮办代办服务队伍。
四、其他需要解读的事项
帮办代办服务实行自愿委托。项目单位根据自身需求,自愿委托帮办代办机构办理审批服务相关事项,自主选择服务内容,申请全程帮办代办或部分帮办代办。
帮办代办服务属于无偿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项目单位缴纳的费用外,帮办代办一律实行免费服务。
帮办代办项目范围:省、市、县(市、区)重点投资建设项目;我市已签约的招商引资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项目;逐步扩展到中小型企业投资建设项目。
帮办代办事项范围:1.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其他相关服务,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委托代办的事项除外;2.根据项目单位实际需要,帮办代办内容可扩大至投资主体确立阶段的企业名称预登记、企业注册登记等审批和相关服务事项,投资项目各类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事项;3.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技术服务,由项目单位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办理,帮办代办机构提供相关的指导、协助服务。
五、解读人
艾铁军,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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