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矩阵

微信矩阵

移动版

返回顶部

政务公开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6108000160825732-G-2021-001607 发布日期 2021-07-20 17:00 发布机构 市政府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标   题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榆林是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大市,也是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大市,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超过5000万吨,约占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三分之一,环境管理形势严峻。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战略要求下,规范工业固体废物管理、高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是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榆林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规定,结合我市煤炭、油气开发等重点行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实际,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3月组织开展了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专题调研,并于4月起草《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神工业区管委会以及市发改委、工信局等11个部门征求意见。结合征求意见建议,我们进一步调研论证、研究修改,形成《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三十七条,分为总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和附则。

       (一)总则部分。明确了《办法》的宗旨、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及政府(工业园区)、相关部门的职责,着重明确了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优先、资源化为主、无害化保障”原则,将处理处置成本纳入企业生产成本,依法承担主体责任。二是严格政府相关规划考核,加大相关部门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三是建立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和信用记录制度。

       (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着重明确了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把好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和产废项目环评源头审批关,落实工业固废污染防治、清洁生产等要求。二是制定工业园区渣场运行管理计划、产废单位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计划、管理台账等制度。三是针对煤矸石、粉煤灰提出具体贮存要求,鼓励煤矿充填开采及自建、联建综合利用项目。废弃泥浆岩屑、压裂返排液实施集中处置。四是明确工业固废利用于修路、工业场地平整要求和历史渣场治理措施。

       (三)工业危险废物。主要明确了五方面的内容。一是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实施源头鉴定。二是严格危险废物预处理、收集和贮存要求。三是确定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有序建设和就近转移原则。四是明确突发环境事件中危险废物处置要求资金保障。五是严格相关人员培训、环境应急预案及环境保险要求。

       (四)监督管理。明确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实施的规划评估、跟踪评价、执法检查等要求。

       (五)附则部分。确定《办法》例外适用和实施日期。

       三、主要名词解释

       (一)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指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认定其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四、其他需要解读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相关要求,结合相关部门规章、标准规范及榆林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实际需要,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具有适用性和操作性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具有以下亮点: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办法》中规定,一是县区政府及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或方案,定期组织评估严格考核。二是强化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顶层设计和源头防治作用。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办法》中要求,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费用纳入企业生产成本,保障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强化主体责任。

       三、推进信息化管理体系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办法》中明确指出,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建立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及处置信息管理平台和信用记录制度,将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上传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四、进一步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办法》中要求,一是相关单位建立贮存填埋场运行管理计划、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计划、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帐等制度,细化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污染防治要求,完善闭环管理模式,加快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监管体系。二是明确煤矸石、废弃泥浆岩屑利用处置途径,鼓励采用井下分选排矸、充填开采等措施实施“大掺量”综合利用,规范煤矸石在修路、工业场地平整利用中有关质量、环境管理要求。废弃泥浆岩屑应实施集中收集,分类利用处置。三是明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点,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五、解读人

       《办法》由市生态环境局固管中心牵头进行起草和制定。

       解读人:王云康

       工作单位: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工作职务: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固管中心主任


       文件链接: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网站地图 意见建议 关于我们 公开审查 榆政通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榆林市人民政府主办 市政府办公室承办 市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网站标识码:6108000003 陕ICP备06001574号 陕公网安备 61080202000190号

办公地址:陕西省榆阳区青山东路1号 技术支持:0912-3893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