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0160825732-G-2021-001272 | 发文字号 | 榆政发〔2021〕13号 |
成文日期 | 2021-06-11 | 发布日期 | 2021-06-28 10:44 |
标 题 |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 公文时效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2021年我市经济社会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5%左右,地方财政收入增长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5%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5%和8%左右。为确保上述目标全面完成,现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分工意见如下:
一、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精准施策稳主体
1.执行中央和我省稳岗返还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2.执行阶段性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医保局、市能源局
3.执行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
配合单位:市金融局、榆林银保监分局
4.适时出台援企惠企新措施。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
5.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监测调度,原煤产量保持正增长,原油、天然气分别达到1050万吨和240亿方以上。
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草局,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榆阳区、横山区、神木市、府谷县政府
6.发电量达到1360亿度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榆林供电局、国网榆林供电公司
7.推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修订金融机构考核办法,引导银行加大信贷投放。
牵头单位:市金融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榆林银保监分局
8.完善尽职免责机制,解决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不愿担保、不敢担保问题。
牵头单位:市金融局、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榆林高新区管委会、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榆林银保监分局
9.加强新生代企业家培育。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
(二)狠抓项目促投资
10.落实重点项目季度梯次开工任务,确保榆能杨伙盘电厂等103个续建项目6月底前全部复工,120万吨甲醛及其下游产品等157个新建项目9月底前全部开工,兰石化乙烷制乙烯等52个新增产能项目达产达效,力争重点项目投资完成950亿元左右。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相关县市区政府
11.完善争资争项与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机制。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级各部门、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神工业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12.着力提升项目前期水平,在“两新一重”、城市更新、农业农村等领域谋划实施一批扬优势、补短板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级各部门、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神工业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13.健全以项目落地为核心的全程服务机制,试行“标准地”改革,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神工业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14.梳理修订双招双引政策。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外事外经局
15.运用“投行思维”开展产业链招商、小分队招商,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到1200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市外事外经局
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神工业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三)优化供给扩消费
16.出台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意见,落实新一轮汽车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促消费政策,支持县市区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促消费活动。推动中心城区重点商圈建设,积极引进知名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假日经济,支持高新区打造文化产业创意示范街区,推动消费业态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扩大电商进农村覆盖面,推动榆林好产品、特色农产品“上云进城”。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局、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
(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17.落实支持科创新城建设相关政策,赋予最大的改革创新自主权;开工建设创新港榆林学院新校区一期项目,引进布局产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和校企研究中心,打造转型升级的总引擎。
牵头单位:榆林科创新城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防办、市审批局、市智慧局、榆林学院、市税务局
18.建成投运中科院洁净能源创新院榆林分院,推进国科大能源学院重大项目联合攻关,实施现代煤化工与石油化工互补融合、可再生能源与储能高效融合等六方面的创新示范。
牵头单位:市高端能化基地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审计局、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林科创新城管委会、榆林学院
19.全力支持推进CCUS科学研究中心。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榆林科创新城管委会
20.发挥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完善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机制,力争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500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00家。出台科技创新和人才强市战略政策措施,推行科研攻关“揭榜挂帅”制,试点推行领衔专家制、科研经费包干制,以政策引人、用事业留人。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统计局、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五)推动能化产业高端低碳发展
21.持续引进布局高端精细化工项目,加快国能5万吨聚乙醇酸等项目建设。统筹发展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通过竞争性配置撬动上下游产业发展,新增新能源装机300万千瓦。推行能耗预算管理和合同能源管理。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相关县市区政府
22.启动镁铝产业技术革新工程,推进兰炭行业升级改造行动,全部关停7.5万吨以下兰炭单炉,加快“腾笼换鸟”步伐。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六)推动新兴产业崛起成势
23.积极申报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力争获批支线物流无人机商业运行牌照。依托华秦氢能产业园,布局全产业链项目,打造中国西部氢谷。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和网络货运,加快推进榆阳象道二期、靖边现代综合物流园、绥德绥北物流中心、神木西站等重点项目。完善冷链物流和仓储设施。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24.研究出台促进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制定羊毛绒产业发展规划,发展壮大超细羊毛绒产业,做强榆林羊毛防寒服品牌。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榆阳区政府
(七)大力发展文旅产业
25.加强顶层设计,高质量完成“十四五”旅游发展规划编制。聚焦沿长城、沿黄河、中共中央转战陕北和全域低空飞行“三线一面”,深度挖掘,精心包装,谋划实施一批支撑性的重大项目。推进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抓好绥德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米脂杨家沟革命旧址、北国风光、白云山、红碱淖、龙洲丹霞等龙头景区建设。全面提升要素配套水平,整合提升文旅产业投资平台,推进市县两级旅游集散中心和全域旅游标志系统建设。加强与周边城市的旅游合作,打造黄河流域城市文化旅游联盟。支持榆阳、神木、佳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县,加快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执法局、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26.保持过渡期内现有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普惠性政策,持续加大就业和产业扶持力度,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防止规模性返贫。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确保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一个也不掉队。
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27.加强与扬州的产业合作、资源互补、劳务对接、人才交流,推动形成扬榆协调、协同、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扬榆协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九)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28.落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榆林海关、国家统计局榆林调查队、农发行榆林市分行
29.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撂荒现象。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0.新建高标准农田37.92万亩,粮播面积达到1092万亩。保护本土特色种质资源,推进国家级玉米、马铃薯、小杂粮和省级瓜菜制种基地建设。实事求是、以水定产,大力发展旱作农业、节水农业,推动大漠蔬菜、山地苹果提质增效,新增湖羊基础母羊25万只,生猪存栏达到105万头。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31.推动沿黄红枣产业提质增效。
牵头单位:市林草局
配合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
32.推进米脂小米融合产业示范园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米脂县政府
33.支持小杂粮、中药材、特色林果等产业发展,开展珍稀中药材示范种植。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配合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
34.引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康养等农村服务业,培育农民增收新动能。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文旅局、市卫健委
35.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十)启动乡村建设行动
36.以县域为中心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分类,做好镇村规划编制,严格规范村庄撤并。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7.巩固示范村、标杆村创建成果,启动1个示范县、12个示范镇、100个示范村建设,开展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新建卫生厕所5.28万座。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38.农村生活污水管控率达到80%以上。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39.农村垃圾处理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市执法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0.实施农村电网智能化改造。
牵头单位:榆林供电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1.扩大农村宽带网络覆盖面。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2.加强农村水源建设和水源地保护。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3.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和“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调整优化城乡公交客运线路。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十一)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44.全力推进“三变”改革,新推开600个行政村改革试点。实施村集体经济“破零”行动,有集体经营性收入的行政村达到90%以上。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做好神木国家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改革。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5.开展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6.因地制宜推广“一户一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完成土地托管面积30万亩次。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十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47.高质量完成市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启动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强化市辖区规划“一支笔”管控。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48.设立市域协调发展专项资金,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要素调配、差别化考核机制。加快榆横一体化,支持定边、绥德开展省级县域经济发展试点,支持南部县区发展“飞地经济”。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林草局、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49.稳步推进佳县撤县设区、靖边和绥德撤县设市。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靖边县、绥德县、佳县政府
50.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靖边、神木通用机场,力争府谷、定边民用机场开工;加快佳米高速、大锦高速、清汾高速、G338府谷过境线、G20子洲县城段南迁等项目前期工作,建成靖边县城东过境等国省干道;开工建设榆阳机场二期北指廊工程,推进延榆鄂高铁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51.加快黄河东线引水、蒋家窑则水库、王圪堵水库靖边供水工程建设,推进西线引黄充水管网提升改造,确保“绥米子”三县供水工程4月底通水到户。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审批局、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相关县市区政府、榆林供电局
(十三)建设高品质中心城市
52.优化市区建设管理体制,赋予区一级更多中心城区建设管理职责。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执法局、榆阳区政府
53.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市政设施、公园体系、河道治理等70个提品质工程,运用市场化方式启动新一轮棚改;实施榆林卫城北城墙保存段保护工程。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加快构建低成本住房保障体系。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林草局、榆阳区政府
54.加快科创新城土地统征、供水工程、路网项目等重点工作。
牵头单位:榆林科创新城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林草局、市执法局、榆能集团、榆阳区政府、横山区政府
55.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配合单位: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十四)推进县城和重点镇建设
56.支持县市区争取中央和我省各类专项资金和债券,谋划实施补短板的市政工程和民生工程,加快推进吴堡天然气管道入境、清涧污水收集处理等项目,切实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57.建好大保当、东坑等省级示范镇。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神木市、靖边县政府
58.推进名州、佳芦、波罗、高家堡等省级旅游特色名镇建设。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横山区、神木市、绥德县、佳县政府
59.力争峪口、海则滩等纳入特色小镇名录。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靖边县、佳县政府
五、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十五)深化铁腕治污攻坚行动
60.完成红碱淖保护区气井整治、采煤沉陷区和火烧隐患区治理、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等问题整改,确保中央和我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清零。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61.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确保优良天数、PM2.5等指标持续进位。开展超标断面排查治理,完成黄河流域入河直排口整治任务,确保国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62.编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规划,支持神木、府谷、靖边、榆横工业区建设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神木市、府谷县、靖边县政府
(十六)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
63.落实林长制,实施毛乌素沙地生态修复治理、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湿地保护恢复等重大生态工程,启动白于山区国家储备林建设,统筹发展林草产业,严格落实封山禁火、封山禁牧措施,全年完成营造林及种草面积100万亩以上。深入实施“塞上森林城”提质增效行动,完成中心城区外围绿化面积30万亩。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完成绿化村庄200个,支持符合条件的村庄申报国家森林乡村。
牵头单位:市林草局
配合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十七)构筑黄河中上游生态屏障
64.完成全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出台水资源保护利用规划,推进区域地下水保护和超采区治理。推进黄河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一期等重点工程;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深入实施无定河流域全线综合整治。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各县市区政府
65.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土地林地行为,严格控制生态脆弱区域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林草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
66.积极创建黄河流域矿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试点市。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草局,榆阳区、横山区、神木市、府谷县政府
六、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开放
(十八)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67.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成市政务服务平台更新扩能升级改造工程,完善“一件事一次办”清单,加快实现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
牵头单位:市审批局
配合单位:市级各部门、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神工业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68.启动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争创第三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坚定不移推进煤炭矿业权清理整顿。出台要素市场化配置意见,建立以单位用地税收、能耗等指标为主的项目评价体系;建成投运榆神工业区等3个增量配电改革试点项目。全面完成园区机构合并、人员转隶,实质性推开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级各部门、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神工业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69.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完成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加快市属国有企业战略重组和专业化整合。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空港生态区管委会
(十九)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
70.推进榆林国际航空口岸建设,启动建设陕西自贸区榆林协同创新区;支持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等园区打造综合保税区、物流保税中心。设立东部地区商品榆林中转仓,支持重点企业、行业协会设立海外仓和境外商品展销中心。发展壮大兰炭、金属镁、特色农产品、羊毛防寒服四大外贸出口基地,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0%以上。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神工业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市邮政管理局、榆林海关
71.常态化开行“榆西欧”班列。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靖边县政府
72.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城市群对接,争创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外事外经局
(二十)扎实推进六项小切口改革
73.启动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建设“城市大脑”,以数字赋能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牵头单位:市智慧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执法局、市审批局、各县市区政府、市税务局、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
74.积极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谋划设立榆林产业孵化基地,推动更多创新成果落地榆林。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榆林科创新城管委会,榆能集团、各县市区政府
75.坚持产融结合,推进市县两级融资平台整合升级,投运榆林金融大厦,支持高新区打造金融资源集聚区,加快构建与资源型城市相匹配的现代金融体系。
牵头单位:市金融局、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榆林银保监分局、榆林农商行
76.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研究,出台碳达峰行动方案。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能源局、市外事外经局、市高端能化基地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
77.实施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计划,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
78.推开基层统计制度改革,提升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政府、市税务局、国家统计局榆林调查队
七、持续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二十一)全力以赴稳就业增收入
79.落实各类扩就业支持政策,全力推动重点群体就业,城镇新增就业3.3万人,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保障,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完善工资合理增长、支付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推进全民参保扩面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国家统计局榆林调查队
(二十二)健全多层次保障体系
80.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实现应保尽保、应享尽享。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配合单位: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81.全面推进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加快建立“一院、一站、一中心”嵌入式养老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82.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
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
83.建立城乡低收入群体动态数据库,加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监测预警,健全残疾人、老年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织密筑牢社会兜底保障网。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残联、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三)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84.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促进中高职教育提质培优,推进省级标准化高中和示范高中创建,实现特殊教育机构县域全覆盖。完善教育评价体系,扩大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面。加快北师大一贯制学校建设,新开工中心城区17个校建项目,支持县市区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加强校园周边环境和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推动“有学上”向“上好学”转变。支持县市区建设劳动实践教育基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稳步提高教师待遇。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四)倾力打造健康榆林
85.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疫苗接种工作,构筑免疫屏障。实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健全重大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推进县级疾控中心建设和标准化改造,加快市三院、市疾控中心等项目建设。强化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防治,巩固大骨节病、氟骨症、布病等地方病防治成果。深化医疗卫生综合改革,推进专科联盟、县镇医共体、镇村一体化建设。出台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支持政策。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局
(二十五)繁荣发展文化事业
86.切实做好长城保护工作,开展涉长城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推进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抓好红石峡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定边盐场堡长城遗址公园、毛乌素沙地国家公园建设,积极申报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做好石峁遗址、统万城遗址申遗工作。加快城乡公共文化一体化建设,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执法局、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87.建成市图书馆、展览馆和东沙文体馆,做好市博物馆陈列布展。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文旅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阳区政府
(二十六)加快体育事业发展
88.围绕精彩圆满目标,承办好全国十四运会女子拳击和男子排球比赛。精心做好省十七运会筹备工作,全面加快赛事场馆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举办榆林国际马拉松、沿黄公路自行车赛、黄河大峡谷国际漂流等品牌赛事,办好市十五运会。实施省运惠民工程,增加体育设施供给,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赛事。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配合单位:省十七运会榆林市筹委会各部室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七)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
89.加大民生实事督办力度,确保2021年民生实事按期完成。
牵头单位:市政研督查办
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林科创新城管委会、相关县市区政府
八、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二十八)毫不动摇抓好安全生产
90.牢牢守住“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底线,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陕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榆林基地建设。健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防控治理体系,抓好重大防灾减灾工程,提高洪涝、火灾等灾害应对水平。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配合单位:市级各部门、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神工业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91.建成启用气象雷达立体监测系统。
牵头单位:市气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榆阳区、靖边县、绥德县政府
(二十九)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92.积极化解县市区政府隐性债务,落实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严禁违规举债。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93.加强金融市场监管,推动银行业不良贷款率稳定下降;严厉打击非法融资和逃废债行为,做好积案化解工作;建设监测预警平台,强化类金融机构监管。
牵头单位:市金融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榆林银保监分局
(三十)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9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配合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95.完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
96.抓好食品药品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医保局
97.加快“雪亮工程”和“智慧交管”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防范和打击涉暴、涉恐、涉毒、新型网络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审计局、市执法局、市审批局、市智慧局、各县市区政府、榆林供电局、国网榆林供电公司
98.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配合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99.进一步压减非刚性支出,用政府的紧日子守护百姓的好日子。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工作事关长远、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大局意识和系统观念,齐心协力,开拓进取,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时间表、责任人和成果形式,把各项工作往前赶,全力以赴抓落实,把政府对人民的承诺变成促发展、惠民生的新成效。二是密切协调联动。各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配合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强化督查督办。各牵头单位分别于2021年7月10日、10月10日和2022年1月1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政研督查办。市政研督查办要建立任务落实总台账,及时掌握进度,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有力有序推动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榆林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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