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0160825732-G-2020-002002 | 发文字号 | 榆政工信函〔2020〕119号 |
成文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15:17 |
标 题 | 对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44号提案的复函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 公文时效 |
类 别:A类
签发人:柴小平
马香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榆林好产品”宣传认定的建议》(第144号)收悉。现就您的《关于提升“榆林好产品”宣传认定的建议》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榆林名优特新产品扶持,继续鼓励在市内外设立“榆林名优特新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并对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展示展销中心一次性将奖补10万元至30万元,力争用5年时间在市内外打造100个品种齐全规模较大的展示展销中心。
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4日
(联系人:高安恬 电话:0912-386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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