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喂养的羊在自家门口耕地里吃草和秸秆也算违法?请解释榆林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第四条和第十条。案情:我是定边砖井乡政府的村民,我的羊在家门口的耕地里吃秸秆,羊被砖井乡政府人抓走了,说是违反封山禁牧规定?请领导解释一下封山禁牧的封禁范围?家门口耕地也是封山禁牧的范围?羊在自家门口耕地里吃草和秸秆也算违法?还给不给农民活路了?请解释榆林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第四条和第十条,并考虑规定的科学性合理性。期待回复!
网民您好!针对您所提交的问题,经有关部门调查后,现就相关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榆林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于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条内容规定:本市各县(市、区)的全部行政区域实行封山禁牧。第十条内容规定:市、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封山禁牧区的管理,制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在封山禁牧区的主要出入口、人畜活动频繁区应当设立界桩、护栏和标牌,公示封山禁牧的要求。
您的居住地为定边县砖井镇,属榆林市定边县行政区域,故应当遵守《榆林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榆林市各县(市、区)的全部行政区域实行封山禁牧的政策。砖井镇按照年度工作任务开展封山禁牧宣传工作,并且在砖井镇主要行政区域和各路口均设立了明显的封山禁牧标志,符合《榆林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内容。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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