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您好!针对您所提交的问题,经有关部门调查后,现就相关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从2023年3月1日起我市取消了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我市参保职工在西安医保定点三甲医院住院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90%,退休职工执行榆林市内待遇标准(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94%)。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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