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的孩子就读于定边县第二中学初一二班。上周,孩子因所谓的违反班规被扣除班分,班主任惩罚孩子买文具,并且明确表示金额必须达到十元以上。该教师每天催孩子上缴惩罚的文具,直到今日上午该教师对孩子说,下午交不来就别来学校。该教师是否侵犯了学生受教育权?是否侵犯了学生财产权?明确要求必须买十元以上的文具,这已经算是一种变相体罚行为,不论数目多少形式如何。该教师是否违背教师职业道德?是否违反《教育法》“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相关规定?是否违反《教师法》“不得体罚或变相惩罚学生”相关规定?教师有没有权利对学生进行行政处罚?“罚款”“罚物”有没有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这个教师什么水平会有这样的教育方式?这种惩罚制度和班规,我不能理解,在我与该教师电话沟通此事时,该教师说到,你又不是我班里的孩子,我没必要告诉你我的班规,每个家长都来问我,我每个都要回答吗?现在教学工作倡导家校合作精神,要求教师应与家长进行必要的沟通,教师要以主动协调的态度促进家校合作,那么该教师的教育方式家长能不能有知情权?望领导能调查此事,如果该教师的教育行为正确,我会让孩子尽快上交“罚物”,绝不拖欠!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针对您所提交的问题,经有关部门调查后,现就相关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定边县第二中学初一二班班主任本着批评教育的目的,存在“罚孩子买文具”的情况。定边县第二中学已对该班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该教师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教育方式不当。
下一步,定边县将进一步严格规范教师管理、班级管理、学生管理,采用恰当的批评教育方式,关心关爱每一位学生的成长,欢迎您继续关注和监督教育工作!